近日,巴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决算审杳监督暂行办法》。
《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精神,在新《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做了积极探索。
《办法》规定对部门预算实行全程审查监督,除审查部门预算草案外,还对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对部门决算草案开展审查,书面审查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量,《办法》还规定邀请适当数量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初审,建立预决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
(《人民权力报》2016年6月14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