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今年首度公开了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并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公开范围从原来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扩大到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属下的12项行政性经费支出明细预算。
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该市已基本实现财政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全口径、全范围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并在公开的时间、内容、方式上实现“三统一”。
广州市从2014年开始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制度,迄今已经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五本预算全部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公开。
目前,在公开范围上,广州市已经实现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以及所有向财政编报的部门预决算的全范围公开;在公开级次上,实现了市、区、镇(街)三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
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到“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金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人数和前往地点,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人次等情况。
每年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广州市财政局都会制定统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范本。范本内容涵盖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如公务用车数量、部门及下属单位财政收支情况等,市直各单位按统一的范本要求,在统一的时间,统一在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中国财经报》2016年6月23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