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永嘉县下发了《2016年度功能区、乡镇(街道)考绩办法》和《2016年度县直单位考绩办法》,将审计工作纳入了功能区、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考核“三大”评价指标,由该县审计局作为各大指标的核查单位,对各功能区、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评分。
一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列为一项考核指标,具体包括“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年度报告等工作、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建立内审组织、强化内部控制”等内容。
二是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审计监督工作情况” 列为考核指标之一,扣分内容包括“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拒绝、拖延、虚假进行审计整改,或未按要求公告审计结果”等。
三是纳入条线工作考核。在条线工作考核中,“审计工作”作为一项独立的指标项目,内容包括“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有关审计工作制度落实和单位内部规范化管理情况”等。
(《中国审计报》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