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保障局、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审计整改报告未获通过后,通过继续整改,最终获得全票通过,并且成为先进典型。”11月19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安伟告诉记者。
从“未通过”到先进典型,这一嬗变引起了记者的强烈兴趣。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杨琳介绍,2013年以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开始改进和完善监督审计整改的方式,对审计指出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
2015年1月,长沙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住房保障局关于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报告。针对审计指出的两大问题:“物业维修资金分散存放且不能实现存放最大增值效益”,“抽查10个楼盘发现7个楼盘1002万余元的物业维修基金未交存到位”,这份仅仅3页纸的报告作了解释,但是整改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表决时未获通过。
杨琳说,对于未通过单位进行跟踪监督,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周安伟牵头,召开由分管副县长参加的继续整改督促会,提出继续整改的要求,并安排再整改、再报告、再表决。
按照《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问责办法》规定,经两次票决均为“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报经县委同意,将依法启动撤职程序。县住房保障局局长唐铁军感到“压力山大”,在2个月后的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上,他提出“切实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
当年6月26日,县住房保障局再次报告整改情况。再整改报告增加到了6页,详细报告继续整改过程和结果。报告显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2011年最初的23家存放银行逐步调减到17家,要求银行按基准利率上浮30~45%;制订了《长沙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的规定》,规范维修资金存放、调度、内审、使用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缴存维修资金869.18万元。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2011年前的76个老项目物业维修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和催缴。
“第一次票决不过关的单位往往整改得最好,因为担心第二次不通过。”周安伟告诉记者,县住房保障局在整改中攻坚克难,整改效果非常好,不仅获常委会表决满票通过,而且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成为长沙市的先进典型。
到了12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财政局、商务局等6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表决,5个单位整改满意。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的表决结果为“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指出,“部分农业企业虚报面积套取土地流转补助”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
随后,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及时与县财政局复核有关数据,并组织2个复核组,逐一查验15家涉事企业票据资料,随机到农户家里核实,最终核实多报流转面积近万亩,多领补贴资金298万余元。示范区管委会“视危机为转机,规范资金管理”,优化了企业扶持政策,长沙县获得了“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2016年8月24日,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再整改报告,承诺“坚决追缴违规资金”。整改报告获全票通过。
县审计局局长晏均告诉记者,长沙县财政收入已经突破200亿元,对财政资金更要从严监管,县人民政府对审计整改很重视,安排出台了44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提高,2014年财政共收回部门预算单位年底节余资金1.61亿元,2015年收回两年以上节余结转资金1.21亿元。
“票决审计整改报告促进了被审计单位采取得力措施解决问题。”晏均说,人大监督动真格,彻底改变了“屡审屡犯”状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章说,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对表决后整改仍不到位、再次表决仍不满意的,提交县委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文章刊发于《人民之友》2016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