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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

时间: 2017-09-19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鄂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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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财政厅从预算绩效管理薄弱环节入手,推动顶层设计、跟踪管理和结果应用,打造预算绩效管理管控链,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由“形”到“神”的转变,做到绩效管理工作亦有“绩效”。

  首先,打造制度约束链,以省人大名义出台重大事项决定。省财政厅积极推动人大深度参与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评价工作,借助人大力量不断推进全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由省人大预工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起草,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该决定出台后,将为全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跨越。

  其次,强化结果应用链,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审议部门决算的同时审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要求,认真谋划并及时启动绩效评价工作,加大绩效评价过程督办力度,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与时效,今年7月上旬,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项目”等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省级决算的参阅件,首次落实了预算法关于人大在审议决算草案时审查重点支出绩效情况的法定要求,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引起了省级人大代表的热烈反响。

  最后,创新结果监督链,启动绩效再评价工作。在追求绩效管理工作覆盖面的同时,更注重对工作质量的把控,以数据的真实性提升绩效评价报告的可靠性和使用价值。今年,湖北省财政厅在以往绩效自评报告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启动财政再评价工作,按照20%的抽查面,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复核省直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数据,检验部门提交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并对绩效目标体系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将绩效自评随机抽查结果与部门整体考核挂钩,督促部门强化绩效自评责任,提高绩效自评质量,为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供“信用凭证”。

  (《中国财经报》2017年9月9日 原题为《绩效管理工作亦有“绩效” 湖北打造预算绩效管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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