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贯彻《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下称《条例》),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全面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4月17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南苑会议中心礼堂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出席并主持培训,市人大经济委、预算委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常委会办公室及行政科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预算工委全体人员;市、区县两级财政局负责人及预算、国库科(股)负责人;市人大预算委委员、预算委预算审查监督专业人员等180余人参加培训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一级调研员王国有受邀解读《条例》,市财政局局长葛洪亮就全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工作安排和表态性发言。
王波在培训会上强调,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政策性强、程序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学法、用法,依法合规开展好预算管理、预算审查监督相关工作。他要求:一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端正学习态度,广为宣传,学以致用;二要加强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要依法做好涉及预算的各方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三要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创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