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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监督 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时间: 2020-04-16 来源: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作者: 刘霏 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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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切实加强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震高度重视并作出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内江实际,制定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于2020年4月13日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31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全组织召开审计工作联系会议

 

  《贯彻意见》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21项内容和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调研发现的问题,主要围绕整改跟踪监督内容及重点、市政府及部门怎么做、市人大常委会怎么监督、整改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在监督内容方面,聚焦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领域民生问题,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部门,并明确监督的重点从机制体制、项目绩效、责任落实等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和防范。

  在整改责任方面,对市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重点从落实整改任务、强化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在人大监督方面,充分运用开展跟踪监督、听取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市政府提交的整改报告作出审议意见或决议等监督方式,结合专题询问、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法,全面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工作,确保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在整改结果应用方面,将结果应用于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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