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讨论关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审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严格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原则和精神,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
会议认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制度保障,以法治力量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多做贡献。
会议要求,要根据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法规(修正草案)和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完善修改,做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组成人员张宜刚、陈历章、钟波、王鸿加、李睿、武秀峰、柴铁锋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