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有力有序推进经济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积极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中,经济委承担立法任务10项(审议项目5项、调研项目5项)、监督任务4项,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8件(议案7件、重点督办建议1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人大经济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经济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经济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所学所悟转化为推动人大经济工作的动力。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积极参加机关学习教育专题辅导、集中研讨活动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关于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不折不扣执行机关关于公务接待、外出考察调研、改进文风会风的规定要求,严肃认真抓好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调研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集中整治,把学查改贯穿始终,推动作风持续向好。
二、深耕立法“责任田”,持续优化经济领域法治供给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水平法治供给助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助力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议案提请审议工作,先后赴成都、阿坝等实地调研,高标准起草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相关部门、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会同省烟草专卖局开展4次讨论,对条例文本进行逐章逐条推敲完善。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新设的行政处罚条款和部分争议较大的条款加强论证研究,确保条例修订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满足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的法治需求,更好助力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配合常委会将条例由修订调整为“废旧立新”,围绕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及相关活动作出规定,助力开发区更好发挥平台载体和发展支撑作用。组织召开《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立法座谈会,聚焦管理体制等重要问题深入研究讨论,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助力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革命老区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学习参考兄弟省市立法经验,探索助力我省革命老区发展的法治保障路径。三是积极助力交通强省建设。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草案)》,推动健全完善航道管理体制,加强航道规划与建设、规范航道养护与保护、强化通航建筑物管理,进一步强化航道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优化提升全省水运设施网络,更好服务交通强省建设。四是积极助力提升电梯安全。赴成都、阿坝等地入社区、进小区调研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进人大代表家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推动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上下平安”,以高质量法治供给保障电梯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五是积极助力营造更好消费环境。与重庆市人大财经委联动开展两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赴北京、甘肃,围绕预付式消费监管、职业索赔和异常投诉举报的应对等立法重点开展调研,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前期工作,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的法治环境。六是积极助力地方性法规宣传。配合常委会办公厅以专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促进川菜发展条例和电梯安全条例、修订后的农村公路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规影响力、推动法规深入实施,发挥条例在助推餐饮消费、促进就业创业、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安全出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实效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开展监督。省人代会期间,结合代表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六个方面建议,服务保障大会依法履行审查批准职权。强化执行监督,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赴成都、甘孜、雅安调研经济运行情况,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1至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助推规划计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跟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规划中得到体现和落实。二是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扎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在法律正式实施前的关键时点,协助常委会在省级层面率先召开推动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会议,听取省政府及省直相关单位专题汇报,听取相关企业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宣传贯彻,共同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持续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监督。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深化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成效,听取民营企业代表所感所及和意见建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监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川北医学院国际项目问题,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聚焦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和项目盘活两个关键点,研究推进问题解决的共识和思路举措,并持续跟踪落实。针对成都大陆希望集团反映的集团新津项目涉税事宜,联合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协调推进问题解决。三是围绕经济领域民生和安全开展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委托市州调研,赴德阳、眉山、资阳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相关情况。针对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燃气企业经营、燃气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针对性提出加强法治保障、关注燃气定价机制风险、加强行业监管等建议。跟踪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确保审议意见问题清单50多项风险隐患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持续助力铁路强省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围绕节约能源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开展监督。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以“双碳”目标为引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清洁能源生产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赴成都、遂宁、南充开展《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五是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开展探索。关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协助常委会围绕“涉企执法检查不规范问题”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工作探索。探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六是围绕拼经济搞建设抓调研。围绕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服务常委会开展《四川三线建设的历史经验及其对建设国家战略腹地的启示》重点课题调研,先后赴贵州、重庆和成都大邑、广安实地调研,聚焦战略腹地产业布局等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议,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结合批示精神,在三线建设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建设四川工业博物馆的必要性、可行性,就博物馆的目标定位、建设选址、展陈和运营管理方式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我省谋划建设大型综合、现代化工业博物馆,助力工业兴省、文化强省建设。贯彻省委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题调研,深入省属国企走访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提出对策性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架起代表“连心桥”,推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健全完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优化经济领域代表专业小组人员结构,有针对性地汇集30名来自企业、基层一线、具备经济领域专业知识的代表,邀请代表参加经济立法、监督等工作,“借智借力”更好赋能人大经济工作。二是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深入研究省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内容,将议案建议办理与经济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重点督办“关于推动四川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落实办前、办中和办后“三联系”制度,推动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将代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良策实招。三是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征求经济领域代表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政府采购法修改、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工作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新津举办全省人大经济工作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提升培训效果,增强干部业务素质。二是加强交流互鉴凝聚工作合力。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干部联系代表工作专题培训班,接待泰国国会上议院交通专委会和广西、贵州、黑龙江、辽宁人大来川调研。组织召开全省人大经济工作座谈会、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加强与市州人大经济委和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凝聚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经济工作的合力。
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经济委员会将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推动“十五五”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推进经济领域立法。聚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动民营经济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助推交通强省建设。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加快我省发展规划条例立法进程,更好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有序、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新型工业化、低空经济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首台(套)版次产品应用等立法准备工作,助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建设,构建富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进一步规范相关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法规清理结果,协助常委会废止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动开展革命老区、南充临江新区立法工作,探索开展数字经济促进、民用机场管理、会展业发展等创制性立法研究。对全国人大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修改建议。
二、持续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服务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强化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6年1至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推进新型工业化等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围绕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进行专题调研。
三、扎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经济类代表议案的审议办理工作,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与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深化代表对人大经济工作的参与,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代表专业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参加经济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深入调研助力经济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特别是聚焦未来产业发展,选择6G、核聚变、太赫兹、量子科技等方面开展前瞻性调研,及时形成报告,提出产业布局发展相关建议,积极助推全省加快培育未来产业,为构建四川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