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完成立法任务8项、监督任务6项,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5件,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经济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经济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经济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把理论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所学所悟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集中研讨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解读,深学细悟,增强纪律敬畏和规矩意识。赴金堂监狱参加警示教育现场教学活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坚守底线,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积极参加“三个周年”庆祝活动。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拍摄工作视频,选送作品参加主题展并组织观展,积极参加“伟大的创造 光辉的历程”文艺汇演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聚焦立法主业,强化经济领域法治供给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高水平法治供给助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川菜产业发展。赴成都调研了解川菜原材料生产、加工制作、特色品牌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促进川菜发展条例(草案)》,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助力传承弘扬川菜技艺与川菜文化,打造川派餐饮现代产业体系。二是助力加快电网建设。赴西藏等地调研电源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行、推进电网规划建设等情况,协助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推动出台体现四川特色、满足四川电网发展需要的决定,依法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补齐电网突出短板,提升电力服务水平。三是助力新区建设发展。通过深入调研、部门联动、广泛征求意见,协助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依法向川渝高竹新区授权赋能,助推新区加快发展。提前介入《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立法工作,聚焦管理体制等重要问题深入调研,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引领和保障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四是助力交通强省建设。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推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为提高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总体水平提供有力支撑,服务乡村振兴、交通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根据上位法的修改情况和我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协助常委会审议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有力维护法制统一。五是助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认真贯彻“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重要要求,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推动加快制定《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法治保障。六是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先后赴省烟草专卖局和成都、攀枝花、凉山,调研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烟叶种植与收购、烟草工业生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以及烟草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了解新形势下规范卷烟市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法治需求,为修订《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做好准备。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赴山东调研学习开发区立法经验,为修订《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打好基础,督促加快条例修订进程,积极助力开发区更好发挥平台载体和发展支撑作用。
三、聚焦监督主责,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实效
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着力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强化规划计划审查监督。省人代会期间,结合代表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六个方面建议,服务保障大会依法履行审查批准职权。强化规划计划执行监督,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赴成都、宜宾、眉山调研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1至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助推规划计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持续按季度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常委会领导,做好跟踪监督,动态掌握计划执行情况。二是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出专项监督“组合拳”。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四个一”专项监督(即:听取和审议一次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一次代表视察、一场专题询问、一次满意度测评)。深入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调研,组织代表视察走访民营企业,分别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赴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税务局等单位了解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前往国家民营经济发展局和浙江、山东、北京等地学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经验,了解相关工作机构设立运行情况。服务保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围绕调研视察中民营企业反映突出问题和困难,以联组会议方式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应询情况和各单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对18个省级单位和部门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获得普遍好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专项监督工作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推动监督建议有效转化为工作举措,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围绕制造业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提出加强龙头企业引育、加快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和要素保障等建议,监督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以“双碳”目标为引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清洁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应用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和铁路安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服务保障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绵阳、德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以人大监督助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助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服务保障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广元、巴中,自贡、内江和眉山、资阳开展《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规条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铁路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攀枝花等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检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促进我省铁路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铁路强省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小切口调研。落实省委关于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人大开展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深入查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存在的问题差距,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助力县域经济特色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代表主体,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高效履职。一是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深入研究省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内容,将议案建议办理与经济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召开重点督办“关于四川省打造航空产业发展高地的建议”座谈会,组织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加强与代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沟通,强化办理效果,把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方子”。二是有效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省人代会期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计划报告解读材料,保障代表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运行和经济工作监督有关情况,充分保证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不断提高代表参与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努力做到“有来有往”“常来常往”。充分听取代表对经济立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调研和视察,在执法检查中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参加,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经济工作的渠道和形式,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一是持续改进作风,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实省人大机关要求,在经济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上海举办全省人大经济监督履职培训班,省人大经济委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人大经济委(财经委)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等参加培训,邀请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专家教授授课,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深化认识、开拓视野、更新观念,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交流互鉴,充分凝聚工作合力。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并汇报四川情况,先后接待西藏、青海、广东、湖南、陕西、重庆、宁夏、内蒙古等省(区、市)人大财经委来川调研。加强与市州人大经济委(财经委)的沟通对接,组织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深化协作,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经济委员会将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坚持围绕中心立良法。聚焦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权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等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展,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围绕优化工业兴省制造强省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富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开展促进新型工业化地方立法。服务常委会开展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电梯安全条例、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航道条例(修订)相关立法工作。修订《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助力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与重庆市人大财经委联动开展两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需要深化研究论证的经济领域立法项目,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二、坚持突出重点强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聚焦推动国家战略落地和省委发展战略实施开展有效监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计划审查监督,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5年1至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按季度分析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规划中得到体现和落实。服务常委会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回头看”,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常委会党组部署,协助常委会探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三、坚持服务代表促履职。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经济类代表议案的审议办理工作,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与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建立经济工作监督代表履职平台,深化代表对人大经济工作的参与,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代表专业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参加经济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坚持协调联动聚合力。组织召开全省人大经济工作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经济立法、监督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部署工作、强化协作。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兄弟省份人大财经委的交流联系,加强与市州人大经济委(财经委)的沟通对接,强化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