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四川油茶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油茶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依照2008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我省作为一般发展区纳入全国南方14个油茶产业发展省(区、市)之一。我省虽然没有纳入油茶产业核心发展区,但全省有43个县区纳入了《规划》,基本涵盖了我省油茶发展的适宜区域。近年来,我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推动油茶产业科学、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油茶适生的自贡、宜宾和达州开展油茶良种选育,已选育出通过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油茶优良无性品种37个,基本涵盖了我省的油茶适生区。二是加快了油茶良种的扩繁和良繁基地建设。2009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9万元,分别在荣县和宜宾市翠屏区、江安县建设油茶采穗圃304亩,现已开始提供良种穗条。2013年又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在达县建设油茶采穗圃196亩,目前正在建设中。三是强化对油茶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推广油茶丰产栽培实用技术和集约经营管理措施,3个油茶采穗圃确定了科技支撑单位和专家,并组织科研院校、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开展芽苗砧嫁接、苗木修剪、低产林改造、油茶与其他作物套种模式等丰产栽培和先进管理技术研究,省林科院与荣县林业局联合开展的“川南丘陵区乡土油茶良种选育及产业化研究与示范”研究成果通过了省级鉴定。四是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建设油茶定点苗圃5个(荣县、翠屏、江安、达县、宣汉),现年培育油茶良种苗木量突破300万株,芽苗砧嫁接使用率100%,新造油茶高产示范林3.68万亩,抚育改造油茶低产林1.68万亩。五是对油茶良种基地和苗木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已建成的宜宾市油茶采穗圃和荣县、翠屏、江安油茶良种苗木生产每年由财政给予良种补贴近300万元。六是大力营建油茶良种示范林。目前,由国家投入420万元,已在荣县建设示范林14600亩。
由于我省地域广阔,物种丰富,地形地貌和立地条件差异大,加之油茶生产前期投入大,需5年以上才能达到盛果期,因此,纳入规划的县区发展不平衡,需要立足当地实际,进一步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品种,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同时,合理布局建设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让林农真正从发展油茶中得到实惠。
二、所提出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1.关于出台加快茶油产业发展政策。由于国务院出台的《规划》系由发改委会同财政、林业部门共同拟定。我省作为一般发展区,尚未编制全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在自贡、宜宾和达州开展了油茶产业发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将主动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争取早日出台油茶产业发展规划、财政扶持措施等相关政策。
2.关于加强油茶产业发展业务培训。近年来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技术培训,已培训油茶生产和管理者200多人次。今后,我厅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油茶种植户和科技工作者的实用技术培训,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切实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还将依托种苗工程和科技推广项目加大油茶良繁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良种苗木的批量供给能力,满足我省油茶新造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的需要。
3.关于加大油茶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13年全省油茶产业发展总投入达到8657.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910万元、省市县投入资金48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7259.81万元。近年来,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就达2169.5万元,极大的推动了我省油茶产业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油茶采穗圃、定点苗圃的示范基地建设,改善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尽快形成良种穗条批量供给能力,加快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同时,我厅大力整合统筹各方资金,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油茶产业发展。
你在建议中提到造林补助300元/亩太低的问题,国家现行补助标准确实与建设高标准、高效益的油茶林有一定差距,但调整标准权限在国家相关部门。我们将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国家提高经济林造林补助标准。目前,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也正在就下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进行调研。
4.关于解决工作经费和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问题。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等均有明确规定,我厅已就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结构设置等问题多次向国家林业局反映,我们将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和争取政策。
5.关于保障油茶基地林主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此,按照现行法律,对于非林地特别是耕地上营造油茶林,林业主管部门尚不能核发林权证,敬请理解。
感谢你对我省油茶事业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希望继续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厅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