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宜宾代表团杨代强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对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具体实施办法和执行情况工作报告的建议(第739号)办理工作,3月8日至11日,省人大民宗委副主任委员罗吉布带队赴雅安市、乐山市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实地走访了荥经县民建彝族乡、汉源县九襄镇、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和平彝族乡、胜利村,并三次召开座谈会与市县乡村干群座谈,了解各级政府执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