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职责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一、拟定有关议案;

  二、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

  三、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

  四、协助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围绕本委员会职责,开展调查研究;

  六、协助接待外国议会有关团(组)来访;

  七、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

来源: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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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