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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民主关键在于落实“四权”

时间 2022-09-03 来源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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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者,国之根也。人民群众是国家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国家政策的风向标。倾听民声,彰显民主,落实民权,服务民众,这是我们党生存之道和发展壮大的基石,同时,也是人大工作的指针。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过程民主也就是全过程人民当家作主。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这一观点,并提出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要求,唱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主旋律,成为人民民主的时代命题。作为基层人大来讲,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过程民主的指示精神,关键在于落实好“四权”。
 
以重大事项为支撑 用宽决议(决定)权

  决定权是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是人民群众意志的具体展现。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大的权力机关,因此,政府重大事项的决定(决议)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来决策、决定,这也是人民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决定权具有鲜明的法定性、群众性、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所产生的决议和决定是政府工作的路标,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依据。
  用宽决定(决议)权,就是人大的决议(决定)要有前瞻性。人大每一个决议(决定)的形成,都必须立足本辖区实际,立足发展的需求,立足事物变化规律,反复衡量,超前思考,打好提前量,不要只顾眼前丢了长远。现实中,一些单位之所以出现重复建设、烂尾工程等,就是因为在对重大建设、重要事项决议(决定)时缺乏长远规划,没有远景目标,作出的决议(决定)滞后于发展的需要,因此,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的影响。决议、决定要有前瞻性,也就是说人大审议政府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不要只单纯的举手表决,而是要看政府目标规划是否与辖区发展的节奏相适应,与群众的期盼相一致,与环境的提升同步子,与经济的腾飞同轨道。
  用宽决定(决议)权,就是人大的决议(决定)要有广泛性。对于乡镇基层人大来讲,决议(决定)权通常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来落实,基本形式多是通过审议工作报告而形成的决议(决定)等。因此,存在单一性、区域性、片面性等问题,现实中,还有的基层乡镇,本应该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的重大事项,政府简单的通过行政会议或党委会来代替,让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权“躲了猫猫”。决议(决定)的广泛性,就是讲决议(决定)要有广度和深度,就是要以重大事项为支撑,凡是事关辖区的重大建设、重大民生、重要事项、经济发展、热点敏点等重大问题,都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人民群众来进行决议和表决,不能让人大的决议(决定)权形同摆设。
  用宽决定(决议)权,就是人大的决议(决定)要有群众性。俗话说,一人之见有限,众人之智无穷。人大的决议(决定)不是人大代表狭隘的意见体现,而是建立在大多数人民群众意志的基础之上,是代表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而发声,因此,人大的每一个决议(决定)必须人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决议(决定)要有群众性,也就是决议(决定)形成之前,必须沉入人民群众之中,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真正把握人民群众心理脉博,才能使人大的决议(决定)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吻合。孟子有这样一句话:“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意思是说,称完才知道轻重量,量完才知道长短。只有做到“民在心中,身在民中”,充分走访调查,全面收集人民群众建议、意见,才能把人民群众的意志转化为人大正确的决议(决定)。

以民意民心为根本 用正选举权

  选举权是人大选举他人担任特定职务的权利。代表法中规定的选举权,主要是指人大代表有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和选举上一级的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是人民群众授权人大代表行使选举的一种权力,是人大代表代表本辖区人民群众选举政府领导的一种政治活动。选举权具有独立性、放弃性、权威性。能否行使好选举权,用正选举权,这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民主的表现形式之一。作为基层人大来讲,人大的选举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人大代表的选举,另一种是选举政府领导干部。现实中,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部分乡镇或村(居)为了达到代表男女或非党结构比例,不管人员素质高低和能力强弱,总喜欢找来人员凑数,影响代表质量;还有个别领导,无论是在代表选举还在选举政府领导,总喜欢在选举前“吹吹风”、“戴戴帽”,让群众和代表熟悉“重点人”,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
  用正选举权,就是要坚持以政治当先,选正人。俗话说,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用正选举权,就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民心民意为根本,以德才选人,以政绩选人。选人时就是要先看这个人政治上清醒不清醒、意志上坚定不坚定,作风好不好,能力强不强。就是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真正把敢于担当、忠于事业、忠于人民、干净务实的代表或领导选出来、用起来,选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好代表、好领导。
  用正选举权,就是要树立“伯乐”意识,选准人。作为基层人大来讲,选举会上不是简单的举举手、投投票,这不能正真体现民众的意志。要真正的选准人、选好人,还必须有一双“慧眼”,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走访群众听取民意,时常考察监督后备对象,善于当好“伯乐”,有“透视”的明眼,察人的“正”眼,做到心里有数,不要用“青光眼”看人,“近视眼”选人,闭着眼“摸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曾讲到一个故事,孔子有许多弟子,其中有一个名叫宰予的,能说会道,他开始给孔子的印象不错,但后来渐渐地露出了真相:既无仁德又十分懒惰;为此,孔子骂他是“朽木不可雕”。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叫澹台灭明,字子羽,相貌很丑陋,孔子开始认为他不会成才。但他学习回归后,处事光明正大,跟随他的弟子有三百多人,声誉很高,各诸侯国都传诵他的名字。孔子听说了这件事,感慨他说:“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作为基层人大来说,就是要做到知其人,晓其事,明其长,坚决克服凭感觉、靠直觉的选人,防止“奴才”就是人才,口才就是高才的错误认识。

以问题意见为导向 用畅建议权

  建议权则指人大代表或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俗话说,一人之见有限,众人之智无穷。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政府工作的指南,是全过程民主的又一体现。建议权通常是人大通过人代表会和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实现,是由代表平时收集民声、归纳民意而为民发声的一种表现形式。代表的建议也是人大校正政府工作方向,提出工作建议,改正工作缺点,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用好建议权,用畅建议权,用实建议权,这是代表为民代言、督导政府履职的重要内容。
  以问题为导向,用畅建议权,就是要“找病开方”,“因病下药”。作为乡镇基层人大来讲,建议权是对政府某项工作、某个部门、某项建设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是通过人大的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查找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点和不足,为政府工作“号脉”,找出“病根”和短板,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基层人大,对政府工作就是要勇于亮丑,敢于针对政府存在的问题“开炮”,不当“哑巴”和“好好先生”。同时,建议提出时,要做到有问题、有分析、有方法、有措施、有保障,确保政府相关承办单位能够办得到、行得通、能落实。
  以问题为导向,用畅建议权,就是要坚持民意为本,搭建民意平台,确保民意渠道畅通。习近平同志曾讲: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代表的建议是民心的一种延伸,代表的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表民意、展现民愿的一种表现。代表的建议权是以大多数民众的意愿为根基,因此,代表所提建议必须以广大群众的意志为意志,以大多数民众的诉求、愿望为根本。作为基层人大,就是要坚持听声于民,集思于民,纳智于民,时时把握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把群众的意见和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建议的灵魂和主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议不脱民心、不离民情,使建议权真正成为民主的、大众的。
  以问题为导向,用畅建议权,就是确保建议办理落地落实。依法办理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落实民声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实中,个别乡镇部门领导对待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时,总觉得代表是无事找事,认为人大在给自己添麻烦,于是,对待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时,采取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办理建议不出门,与所提建议的代表不见面,不到点调查,不深入了解,只简单的实施你问我答,你说我写,以文字对文字,对建议只回复不办理,或者是假办理、虚办理、延迟办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想方设法找借口、找理由推脱,这些都是工作失职不负责任的表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是政府落实《宪法》、《代表法》的重要课题,也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任何单位和部门都必须依法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作为人大来讲,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要采取“任务分工,会议研判,挂钩督导,意见反馈”的方法,积极督导政府“依法、按时、高效”办理代表建议,努力做到“条条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以问题为导向,用畅建议权,就是坚持建议的全方位、大纵深。人大的建议具有广泛性、大众性,涉及大纵深、全方位。用畅建议权,也就是说代表所提的建议不仅仅是只在人代会上可以提出,闭会期间同样也可以提出,代表的建议不仅仅局限于某个方面、单一的某项事情,而是在依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结合本辖区实际,结合民众所愿所思,对本辖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依法履职情况和政府在科技、文化、经济、教育、民生、环境等多方面的建设情况都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政府和部门不失职,确保各项工作“不偏道”。

以依法履职为根本 用活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监督权也是人大监督政府依法行权依法履职的一种权力,是确保政府权力不出轨,工作不掉队,依法行政的重要武器。习近平同志曾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于制度的笼子。人大的监督权就是为政府套上制度的“绳子”,让政府不出轨、不脱绳、不失控。用活监督权,就是要让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让人大的监督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依法履职为根本,用活监督权,就是突出政府行政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毛泽东同志在“窑洞对”中提出的民主新路,就强调了民主监督:“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作为乡镇人大来说,监督政府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这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和职责所在,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一种体现。对政府行政监督,主要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报告、走访群众、跟踪监督政府行政行动等来实施,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政府行政执法阳光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公开化;就是要强化对政府重大事项的监督,督导政府合理行政、科学决策、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努力使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确保政府努力做到用好权、用正权、用真权。
  依法履职为根本,用活监督权,就是要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就是要依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让政府的各类开支做到公开、透明。目前,在基层乡镇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通常只在人代会上通过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来实施,基层人大的预算审查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会上监督的多会后监督的少,对政府各类开支跟踪监督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对村、社财政的监督还有“空档”,人大监督延伸不够,代表参与村(居)财政管理的力度不强。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就是要突出支出预算总量监督,落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严格机关各部门预算监督,加强村(居)预算审查和监督,强化财政转移支付监督,严禁虚收空转,确保财政运行质量,督促政府规范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口上。
  依法履职为根本,用活监督权,就是要强化民生票决项目监督。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加强民生项目建设,落实民生工程,这是政府依法履职的基础。根据《民生票决实施办法》,乡镇人大每年都将通过“代表收、群众提、部门报、村社送、人大统”的方式,收集各类民生项目,筛选后,通过人代会进行票决,交由政府依法实施。强化民生票决项目监督,也就是人大要严把选择关,确保所选的民生项目紧扣群众现实所需,把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的民生项目选准选实,确保选的就是群众想的。强化民生票决项目监督,就是要突出对民生项目建设的监控和管理,对票决出来的民生工程,采取“代表挂钩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分组责任监督”等多种方法,从项目的立项招标,开工建设,项目进程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群众满意。
  依法履职为根本,用活监督权,就是要强化环境治理监督。习近平同志曾讲,青山绿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的环境是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监督,积极打造“城在园中、家在林中、人在花中”的新型乡镇,这是乡镇人大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重要责任。目前,绵阳正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作为乡镇人大来讲,就是要围绕环境治理这项行动,突出人大作为,强化代表参与,加强对乡、村环境的巡察、视察、检查,督导政府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用宽决议(决定)权,用正选举权,用畅建议权,用活监督权,这是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无缝隙”“民主之链”的核心内容,只有落实好“四权”,用好“四权”,才能使全过程民主在基层得到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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