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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时间 2023-12-29 来源 宣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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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位于我国五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最末梢,是国家政权赖以建立和运行的底层根基,也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生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沿阵地。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既是维护《宪法》权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落地落实的根本要求,又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有效途径,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十分必要。
  一、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必要性
  (一)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是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权力,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也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系列法定职责。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市县委相继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四川省三次修订了 《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为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是人民期盼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作为与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紧、关联最多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最重要、最直接的桥梁,只有持续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把“三个有机统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得到实现,才能更充分地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功效,才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是发展需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度不断提升,而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民生民计改善等都需要法制化和制度化来保障,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对乡镇政府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乡镇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忠实履职;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有利于通过代表“家”“站”,更加广泛、真实地反映民情民意和民智,团结和动员全县广大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发挥乡镇人大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人大认识有待提升
  个别乡镇对人大是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和宪法、法律赋予的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认识不够,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不够。个别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职责和定位认识还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仍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分管的政府工作上,对人大工作用心思考不多,人大业务还不熟,履职成效不明显。县乡人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够,部分选民对“人大是干什么?人大干什么?、代表是为了谁”的知晓度不高。个别人大代表对身份和职责认识不够,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没有完全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应有的社会氛围。
  (二)监督质效有待加强
  个别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不规范召开法定会议,将会期压缩至1天的下限,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开展监督活动时,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抓突出问题、跟踪督查,一督到底的少,存在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的现象。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时,有的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没有形成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代表工作有待改进
  人大代表“家”“站”等履职平台重建设轻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人大代表履职针对性培训不够,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对代表履职考核管理缺乏机制,代表进“家”入“站”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等制度落实不够。个别乡镇组织代表参加会议讨论审议相关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次数较少,代表参与积极性不够,质量不高。
  三、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综合施策,提升全社会的人大意识
  一是优化考核机制,促进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更加重视。提高人大工作在乡镇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中的比例和分值,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推动人大主席更加重视主责主业,依法履职行权。二是扎实上好代表任后第一课,促进人大代表主动履职。换届选举后,第一时间开展新任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向乡镇人大代表讲清人大代表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的责任担当,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刻进代表的心扉,进一步激发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观能动性。三是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促进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广大选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强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等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增进选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乡镇人大工作的认知,推动基层群众更加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二)优化组织架构,提高主席团的工作质效
  一是职数配置要齐。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依法履职的组织基础,也是防止闭会期间人大履职“虚化”和“走过场”的关键。要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的要求,按照上限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11人,人口多的乡镇配13人,主席团成员变动的,要及时依法补选。二是主席团结构要优。主席团成员一是要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群团组织的负责人等乡镇机关人员;二是个别优秀的代表团团长;三是个别优秀的各界代表,进一步增强主席团成员的广泛性、代表性,以保证主席团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三是专职主席要专。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中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合理安排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分工和职责任务,明确不分管或负责政府的具体工作,保证其主要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并配备一至二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工作。
  (三)规范召开法定会议,依法履行各项职权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是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主要渠道。一方面,要规范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做好决定、监督和人事选举工作。要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文件及地方组织法有关要求,每年召开2次人代会,会议议程要围绕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3项职权来安排。每年年初人代会可以安排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决定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和选举事项等。每年的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安排在年中,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大主席团上半年工作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或预算调整方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选举事项等。要提高会议质量,依法按程序举行各次全体会议和主席团会议,规范大会报告、审议、提出议案建议及表决等各方面工作,确保会议程序合法、成效明显。另一方面,要规范开好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1次,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的主席团会议,议程可以主要安排为大会服务,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等。另外两次的主席团会议,可以安排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研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研究听取、反映和督办代表建议;讨论决定代表补选事宜等。
  (四)正确有效依法开展监督,提升履职实效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要按照少而精、抓重点、求实效的思路,制定好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季度监督重点,在依法监督中推进工作。二是精准选定监督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辖区内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生态环保等党委重点工作、政府难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三是丰富监督方式,既要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方式方法,也要邀请人大代表广泛参与,提出有份量、有见地的意见建议,以法定形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同时,会前调研要“以我为主”,自主选择走访对象,明察与暗访结合,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会中审议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讲成绩实事求是,提问题直言不讳、谈对策有的放矢。会后跟踪要完善督办机制,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五)以“家”“站”为依托,着力深化代表工作
  一要抓好代表培训。要通过召开会议、微信群、参观考察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代表人大工作理论、视察调研方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议案、建议撰写的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围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组织好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以及工作评议等活动,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落地落实。三要认真高效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坚持“面对面办理,”,促使意见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对一些重点建议意见,人大主席团要跟踪督办,使代表的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每年底集中规范组织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要常态组织代表到村(社区)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通过走访、接待、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真正发挥“家”“站”的“民意窗”“连心桥”“减压阀”“维稳器”作用。
  (六)加强工作指导,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乡镇人大工作评价办法》,促进乡镇人大在依法履职、召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工作、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规程。
  二是密切沟通联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适时开展县乡联动监督,举办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业务培训等。三是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的实施意见》,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营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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