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2017年3月27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报请批准《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16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补充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任免案。
二、旁听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下午5:0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110(电话及传真)
邮 箱:scsrd_pangti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