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和关于《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8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意见征集”栏(http://www.scspc.gov.cn/yjzj/)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82101300@qq.com。
点击此处下载《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点击此处下载《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