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全称:吉尔吉斯共和国(The Kyrgyz Republic)
首都:比什凯克 (Bishkek)
国家元首:总统
人口:473万人(1999年)
面积:198500平方公里
国庆日:8月31日
现行宪法实施日:1993年5月5日
官方语言:吉尔吉斯语 俄语
财政年度:日历年
议会名称:最高会议(Jogorku Kenesh)
院制:两院制 立法会议(El Okuldor Palatasy);人民代表会议(Myizan Chygaru Palatasy)
现任议员数及任期:立法会议43名,5年;人民代表会议57名,5年
现任妇女议员数及比例:立法会议1名,2.33%;人民代表会议5名,8.77 %
现任议会产生时间:2000年2月20日
法定投票年龄:18周岁
法定被选举年龄:25周岁
议会电话:立法会议(9963312)272537; 人民代表会议(9963312)270896
议会传真:立法会议(9963312)270979; 人民代表会议(9963312)270796
议会网址:http://kenesh.bishkek.gov.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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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简况
吉尔吉斯斯坦是位于中亚东北部的内陆国,北和东北邻哈萨克斯坦,南接塔吉克斯坦,西南毗连乌兹别克斯坦,东南和东面与中国接壤(同中国有近1100公里边界)。边界线全长约4170公 里。全国有80多个民族,其中吉尔吉斯族占60.3%,俄罗斯族占15.7%,乌兹别克族占14.2%,乌克兰族占1.62%,德意志族占0.5%。还有东干、朝鲜、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俄语为官方语言。70%居民信仰伊斯兰教,多数属于逊尼派。其余居民信仰东正教或天主教。
1992年1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与我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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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沿革
6~13世纪曾建立吉尔吉斯汗国。1876年被沙俄吞并。1917年11月至1918年6月建立苏维埃政权。1924年10月14日成立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属于俄罗斯联邦。1936~1991年,吉尔吉斯斯坦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之一。根据苏联宪法,吉尔吉斯斯坦同其他共和国一样,实行最高会议行政合一的苏维埃制,其国家机构均按照与联盟中央上下对应、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设置。吉尔吉斯斯坦最高苏维埃是该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惟一立法机关。它实行一院制,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它有权解决苏联宪法和本加盟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的一切问题。1990年2月25日吉尔吉斯共和国产生第一届最高会议,同年10月,在原苏联改行总统制以后,吉尔吉斯共和国也开始实行总统制,并对宪法作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1991年8月31日宣布独立。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最高苏维埃通过了宪法。1994年最高会议提前解散。1995年2月选举产生新最高会议,乌·穆卡姆巴耶夫当选为立法会议主席,阿·艾尔克巴耶夫为人民代表会议主席。
1996年2月10日,吉尔吉斯斯坦举行全民公决,对1993年宪法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进一步扩大了总统权限。进一步确立和完善了总统管理体制下的最高会议制,把最高会议由一院制最高苏维埃改为两院(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制最高会议,并限制最高会议的权力,提高政府部门的地位。
1998年10月全民修宪公决通过的新宪法规定,下届最高会议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议席分别调整为60个和45个,且立法会议的15个议席将分配给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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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地位
【最高会议与总统的关系】根据1996年2月全民公决的决定,宪法作了较大修改,总统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1.总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最高会议。总统有权确定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的选举;有权提前召开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有权驳回最高会议通过的法律草案;有权提出全民公决,或根据30万名以上选民的提议,或根据最高代表会议多数代表的提议举行全民公决;有权指定中央选举和全民公决委员会的主席及三分之一的委员;总统有权根据全民公决的结果,或在最高会议三次否决关于总理的提名或最高会议与国家其他政权机关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情况下提前解散最高会议。但是在下列情况下,最高会议两院不能被解散:在紧急状态或战时状态时期;在最高会议两院正审理总统辞职问题期间;在离总统届满不足六个月时,在立法会议、人民代表会议或最高会议两院被解散的情况下,总统确定有关议院或者两院代表的选举日期,以便使新选出的议院或两院能在不迟于自解散之时起六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会议。2.总统拥有一定的立法权。总统拥有立法倡议权,可向最高会议提交立法草案;可驳回最高会议的法案要求复审;当最高会议的两院都被解散时,立法权归总统。
最高会议也有一定的制约权力。最高会议可以决定实行紧急状态,批准或取消总统就此问题发布的命令;对总统提出指控,以撤销其职务;确定总统的选举。
在总统与最高会议的关系中,总统居于优势地位。
【最高会议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总理是由总统任命的,但是,最高会议对政府具有制约作用:1最高会议听取总理以及由立法会议任命或选举的机关和官员的年度报告,但应当照顾到这些机关和官员独立自主进行工作的情况。2.批准共和国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可对总理表示不信任。
【最高会议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最高会议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最高会议对最高司法机关人员的任命上。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根据总统提名选举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仲裁法院院长及其副院长以及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
【最高会议与宪法监督机关的关系】人民代表会议根据总统提名选举宪法法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宪法法院的法官;根据宪法规定的情况和程序,解决罢免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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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产生
【选举制度的演变】原苏联时期,吉尔吉斯斯坦最高苏维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惟一立法机关。它实行一院制,由选举产生。当时共产党是执政党,在选举产生最高苏维埃,并由此产生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独立之后,选举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现行宪法、最高会议选举法等法律文件中,具体而详细地规定了现行的选举制度。
【选民资格】公民拥有选举权。宪法规定,公民有权选举总统、最高会议代表以及他们在地方自治机关的代表。这些选举是自由的,以普遍、无记名、直接和投票的方式进行。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可参加选举。
【选区划分和选举站的设立】全国六个州和首都比什凯克市共划分为选民数量大致相等的105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选区名单由中央选举和全民公决委员会在选举前三个月公布。选区下设若干选举站,由选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议在选举前两个月划定。选举站由100~3000个选民组成,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可成立不足100人的选举站。
【候选人资格】凡年满25岁、提名前在吉尔吉斯共和国至少居住五年并有行为能力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都可成为最高会议立法会议代表候选人或者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
【候选人产生办法】最高会议代表候选人由在共和国司法部登记的政党以及劳动集体和居民区选民大会推选提名,由选区选举委员会登记。登记记录和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三天内送交中央选举委员会。在行政和司法机关任职者登记为候选人后停止在上述机关中的职权。
【竞选办法】最高会议代表候选人以平等原则参加竞选,有权利用会议、电视和广播发表和解释其竞选纲领。企业、机关、组织、地方自治机构领导者有义务协助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获得必要的参考材料和信息资料。代表候选人可以拥有代理人,以帮助开展竞选并代表其利益。代表候选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代理人并将其通告选区选举委员会。代表候选人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各级选举委员会。
【选举的管理】最高会议选举日期由总统确定,不迟于原最高会议届满前四个月。同时成立各级选举委员会。国家机构、社会团体、机关、企业组织和官员都有义务协助选举委员会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选举具体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选举委员会由政党、劳动集体和居民区选民大会代表组成。选举委员会应向公民通告其工作、选区选举站的组成情况、选举委员会的构成、选举委员会所在地点和工作时间以及选民名单、候选人登记结果、投票结果和选举结果等事项。选民名单按选举站编排,由选举站选举委员会主席和秘书签署。选民名单的编成不迟于选举前15日。代表候选人选票用吉、俄两种文字印刷,按字母顺序排列,标明其姓名、职业和党派。选举站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保障选民的意志表达自由,安放设备和维持秩序。每个选民均需亲自投票,不许代替他人投票。各选区的选举结果由相应的选区委员会在中央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权限内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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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职权
【立法权】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代表机关。1.属于最高会议立法会议管理的立法事务是:根据宪法规定的程序修改和补充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通过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正式解释宪法及由它通过的法律;批准和宣布废除国际条约,而宪法第48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这些情况是:总统有权进行谈判,签署国际条约,并且可以把这项权力转交给总理、政府成员和其他官员以及有权批准由他们签署的国际财政条约和贷款协定。2.属于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管理的立法事务是:修改和补充宪法,根据宪法规定的情况通过法律;根据宪法规定的情况对立法会议通过的法律表示同意;正式解释宪法和由它通过的法律。3.最高会议两院可将自己的立法权授予总统行使不超过一年。4.总统在特殊情况下享有立法权。在最高会议两院都被解散的情况下,立法权转交给总统;总统以发布具有法律效力命令的方式行使立法权;如果最高会议的两院中有一院被解散,那么总统就只行使这个议院的立法权。
关于立法倡议权,宪法规定了如下归属:3万名选民(人民倡议)、共和国总统、立法会议代表、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共和国政府、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共和国最高仲裁法院享有立法倡议权。
另外,签署法律也是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宪法规定,总统有权签署法律,已经最高会议通过的法案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呈送总统签署;总统自收到法律之时起不迟于15个工作日签署法案或者将法案连同自己的不同意见退回。此法案必须由通过它的那个议院进行复审。如果在复审时,有至少三分之二代表的多数票赞同从前通过的法案,那么总统就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签署该法案;被总统驳回的、依照宪法由最高会议每个议院全体代表至少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法案,如果在复审时最高会议每个议院以全体代表至少四分之三的多数票表示赞成它从前通过的版本的话,总统必须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签署;由总统签署的法律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公布;法律在自其公布之时起五天期满后生效,如果该法律或者关于使其生效程序的法律没有其他规定的话。
【财政控制权】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有权批准共和国预算和关于执行预算的报告;立法会议就税收、财政和海关调节、银行活动、批准和废除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际条约等问题所通过的法律由人民代表会议审理。
【监督权】最高会议的监督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总统的监督。最高会议立法会议有权对总统提出指控,以撤销其职务;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有权撤销总统的职务。只有根据立法会议提出指控总统叛国或犯有其他严重罪行,并得到宪法法院结论的确认,总统才可能被人民代表会议撤职;立法会议关于提出指控总统以撤销其职务的决定应根据该议院全体代表多数人提议和具备立法会议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结论的情况下由不少于立法会议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如果宪法法院对立法会议提出指控得出否定结论,那就要因此而解散立法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撤销总统的职务的决定应在不迟于立法会议对总统提出指控后的两个月之内以至少该议院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如果在此期间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未被通过,那么对总统的指控则被认为是不能接受的。2.对政府的监督。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有权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员提出质询,这些机关的负责人员必须在十天之内就质询作出答复。听取总理以及由人民代表会议任命或选举的机关和官员的年度报告。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可以对总理表示不信任。关于对总理不信任的决定以至少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在人民代表会议对总理表示不信任之后,总统有权宣布总理辞职,或者不同意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如果人民代表会议在三个月内再次对总理表示不信任,那么总统应宣布总理辞职,或者解散人民代表会议。另外,总理每年向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提交政府工作报告。3.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宪法法院法官可根据总统提议,经最高会议每个议院全体代表至少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同意而被解职;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可根据总统提议,经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至少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同意而被解职。
【人事权】最高会议的人事权包括立法会议的人事权和人民代表会议的人事权。1.立法会议的人事权。它有权根据总统的提名选举宪法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宪法法院的法官;根据宪法规定的情况和程序解决罢免他们的问题;选举中央选举和进行全民公决委员会的三分之一成员;任命审计院的三分之一听审员。2.人民代表会议的人事权。它确定总统选举;对总理的任命表示同意;对总检察长的任命表示同意;对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的任命表示同意;根据总统提名选举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仲裁法院院长及其副院长以及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选举中央选举和进行全民公决委员会的三分之一成员;根据本宪法规定情况和程序,解决罢免法官的问题;任命审计院的三分之一听审员。
【最高会议自治权】最高会议的自治权是指最高会议在不与其他国家机关发生直接关系的情况下,独立处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力。根据宪法的规定,这些权力主要包括:最高会议的每个议院都从自己成员中选出议长、副议长,并组建各种委员会;每个议院的议长都由无记名投票选出,他应向相应的议院报告工作,而且可以根据该议院不少于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决定被解职;立法会议主席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主持相应议院的会议,对于应在议院会议审理的问题的准备工作实行总的领导,负责拟订议院内部规章,签署相应议院通过的决定;最高会议相应议院副议长由无记名投票选出,根据议长的委托行使其部分职权,并在议长缺任时代替他。
【其他权力】最高会议除享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权和自治权等权力以外,最高会议作为人民意志的执行机关还应当享有一些通常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1.最高会议立法会议管理有关事务的权力。变更吉尔吉斯共和国的边界;批准和宣布废除国际条约,而宪法第48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解决战争与和平问题;实行战时状态,宣布战争状态,批准或取消总统就这些问题所发布的命令;在必须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外履行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条约的情况下,解决关于可能动用吉尔吉斯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问题;规定军衔、外交官的等级、法官官衔和其他专门称号;规定国家奖赏和荣誉称号;发布大赦令。2.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管理有关事务的权力。变更吉尔吉斯共和国的边界;解决吉尔吉斯共和国的行政区域设置问题;听取总检察长和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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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组织结构
【议长】最高会议的每个议院都从自己成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议长、副议长。立法会议院议长和人民代表会议院议长向相应的议院报告工作;主持相应议院的会议;对于应在议院会议审理的问题的准备工作实行总的领导;负责拟订议院内部规章,签署相应议院通过的决定。最高会议相应议院副议长根据议长的委托行使其部分职权,并在议长缺任时代替议长行使职权。
现任立法会议议长Abdygany M.Erkebaev。人民代表会议议长Usup Mukambaev。
【全体会议】根据宪法的规定,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在下列情况下联合召开会议:在宪法法院的法官宣誓就职时;听取总统发表国情咨文和声明时;外国领导人发表演说以及在最高会议两院议事规程确定的其他情况下。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两院各自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和决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委员会】最高会议的每个议院都组建各自的委员会。立法会议的各委员会是:工农业委员会、卫生生态委员会、教育妇女家庭青年委员会、所有制私有化委员会、司法改革委员会、国际事务及跨最高会议委员会、科技信息知识产权委员会、人权及公务员委员会、民族宗教社会团体委员会、预算财政委员会、国防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建设交通通讯采矿委员会、社会保障和就业委员会、经济改革和外国投资委员会、工业及动力系统委员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文化及新闻委员会、打击犯罪委员会、国家制度委员会、税收关税银行系统委员会。
最高会议两院各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从事法律草案的拟定工作,预先审议属于它们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监督实施已经通过的法律和决定。
【各院职责划分】立法会议由45名代表组成,作为常设机构代表全国利益;人民代表会议由60名代表组成,代表地方利益,定期工作。同过去的最高苏维埃相比,最高会议的权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例如,取消了原来最高苏维埃确定国家内外政策基本方针、确定全民公决、成立就选举和进行全民公决的中央委员会以及确认共和国政府组成体制等权力。最高会议两院既行使相同职权又行使不同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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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工作程序
【立法程序】根据宪法的规定,最高会议立法程序主要有以下几项:1.由法律规定的享有立法倡议权的人或机构提出立法倡议。2.法律草案送交最高会议两院审理,有关议院至迟在一个月之内必须确定审理顺序或者说明不予审理的理由。3.经政府同意,可修改关于共和国预算法律草案。4.规定减少国家收入或者增加开支的法律草案或对法律的修改,只有在具备政府结论的情况下才能被通过。5.如果一个议院的全体代表的大多数对法律草案投票赞成,那么该法案即被视为通过。6.根据宪法规定须最高会议两院共同审议的法律,在经一议院通过后不迟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另一议院审议。这些法律草案自另一议院表示赞同之时起被视为通过;如果另一议院在60日之内没有审议,那么这项法律草案也被视为通过。7.关于修改和补充宪法、宪法性法律草案,关于变更吉尔吉斯共和国边界、关于解释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的法律草案在至少进行二读之后,最高会议每个议院至少三分之二的代表投票赞成,即被视为通过。法案通过的日期为两院举行投票通过该草案日期,如果两院不是在同日投票,那么通过法律的日期则被认为是第二个议院投票通过法律的那一天。8.最高会议通过的法律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呈送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签署。
【预算审议和批准程序】国家财政预算由政府提出,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负责批准共和国预算和关于执行预算的报告。最高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就宪法规定的预算和关于执行预算的报告问题通过的法律须由立法会议审理,如果立法会议半数以上代表对这些法律投赞成票,那么这些法律就被视为表示同意;如果立法会议对法律表示不同意,那么人民代表会议就要以其不少于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对被审理的法律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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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会议制度
【会议种类】一般情况下,最高会议两院各自开会,两院也召开联席会议。
【召集及会期】立法会议主席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主持各自议院的会议。立法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从9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到下一年6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7~8月份为休假期)。人民代表会议定期开会,每年开会两次。
【开会和休会】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的活动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的。最高会议每个议院的第一次会议由该议院年龄最长的一位代表宣布开会。
【法定人数】1.参加两院各自会议的代表超过其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即为有效。2.修改和补充宪法、宪法性法律的法律,变更吉尔吉斯共和国边界、解释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的法律须有最高会议两院以不少于每院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同才能通过。3.立法会议就税收、财政和海关调节、银行活动、批准和废除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际条约和大赦等问题所通过的法律由人民代表会议审理。如果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对这些法律投赞成票,那么这些法律就被视为表示同意。如果人民代表会议对立法会议的决议表示不同意,那么立法会议则须以不少于全体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对审理问题作出决定。4.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根据相应议院全体代表至少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决议可提前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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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制度
【议员权利】立法会议代表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享有豁免权:不得被拘留、被逮捕,不得受到审讯或人身搜查,除非他被当场发现正在进行犯罪活动或犯有严重罪行。只有经有关议院同意,方可追究代表的刑事责任以及依照司法程序应负的行政责任。
【议员义务】最高会议立法会议代表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是吉尔吉斯斯坦人民的代表,服从宪法和自己的良心。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既是立法会议代表又是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最高会议的代表不能同时又是地方会议代表。立法会议代表不能担任其他国家公职和从事企业经营活动,但有权从事教学、科研及其他创造性活动,如果这些活动不给代表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话;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不能同时担任政府成员、检察长和法官职务以及其他法定的国家公职。代表遵守道德准则的情况以及停止代表权利及剥夺他们权利的有关问题的准备工作由中央选举和全民公决委员会负责。
【议员的辞职和罢免】根据宪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最高会议两院的议员应当被解职、辞职或者罢免。1.担任国家公职的人民代表可无需经议院同意而被解职。2.最高会议的代表如果辜负了选民的信任可根据多数选民的决定依照法定程序被罢免。3.最高会议的代表可以提出辞职,如果代表因提出辞职、法院对他作出有罪判决、认为他无行为能力、被选民罢免、议院解散以及到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外永久居住等情况,将根据中央选举和进行全民公决委员会的决定剥夺其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