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5月11日晚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彭清华、黄新初、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包惠、焦伟侠出席会议。会议由彭清华主持。主席团成员应到82人,出席8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接受刘捷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的决定。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同意将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大会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张剡作的关于各代表团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审议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的情况报告,同意将六个报告的修改意见印发各代表团。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同意将六个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同意将名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表决;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名单(草案),同意将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继续酝酿。大会副秘书长蒋天宝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