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议报道

《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座谈会召开

时间 2023-04-07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 字号大小:]

  为加快推进《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起草工作,2023年4月4日,《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座谈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晓明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介绍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围绕具体条款明确了条例草案下一步修改重点内容,与会省级各部门从自身的职能职责出发,对条例草案的相关条款逐条逐句逐字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

  会议指出,泸沽湖保护四川、云南协同立法,是即将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本届第一部协同立法法规,既充分体现川滇两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也是践行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地方人大依法开展协同立法的生动实践,具有重要的政治、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意义。

  会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立足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起草小组要加强与省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及时沟通协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要科学合理加快立法工作进度,按照法定程序、遵守时限、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条例草案按期提请5月底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等省级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条例草案起草组成员出席会议。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