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起草工作,2023年5月11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座谈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晓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城环资委委员、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总规划师王鸿加,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省林草局等省级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决定草案起草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冯军副主任委员介绍了决定草案的立法背景,与会省级各部门从自身的职能职责出发,围绕决定草案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站位政治和全局,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制定共同的决定,旨在进一步筑牢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的法治保障,依法共同守护好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家园,为将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生态价值实现先行区和世界生态教育样板区积极作为。
会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继续对决定草案提出意见建议;起草组要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法定程序、遵照时限、倒排工期、把握进度,尽快形成新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征求省人大代表、专家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陕西省、甘肃省的沟通联系,确保协同立法质量,确保决定草案按期提请7月的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