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下旬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1月4日,部署组织省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修法要求、发挥代表作用,共同完成好这项重大立法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作部署讲话。

彭琳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在认真总结我省新时代地方立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立法条例进行修改,意义重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立法条例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引领此次修改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准确把握地方立法规律。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研读讨论和大会审议工作。

彭琳强调,即将审议的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直接关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和立法工作,与代表行权履职密切相关。希望省人大代表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有关方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研读讨论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立法宣传,为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审议和顺利通过营造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作了关于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研读辅导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主持会议。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法规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征求各位代表的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通知就组织省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作了部署安排。此次会议组织了部分在蓉省人大代表研读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同时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法制工作机构、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以及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王天福,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卿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杨阖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