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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出席立法工作座谈会

时间 2024-04-30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 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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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至4月26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就《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成都市数据条例(修正草案)》《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以及《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研讨。座谈会上,四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政府相关部门同志介绍了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法规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与会人员就法规草案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针对《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彭琳指出,自贡是著名的“恐龙之乡”,制定该条例对自贡市保护恐龙地质遗迹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政策,适应当前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新要求的重要抓手,条例草案要进一步按照分级分类的要求厘清保护责任主体和职责划分,明确保护对象范围,规范保护工作程序内容。切实运用法治力量为打造 “世界恐龙之乡”和恐龙文化科研科普高地保驾护航。
  就《成都市数据条例(修正草案)》,彭琳指出,在数字时代,数据如同水电煤一样,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城市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数据治理要以法治建设为统领,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效流通,使其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城市发展、民生福祉。要规范地开发利用,明确公共数据的定义,拓展公共数据的范围,实现公共数据发展良性循环。要强化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安全体系。对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公共数据安全行为等做出体系化、实质性的制度设计。
  关于《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彭琳指出,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项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对小区,对物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好处。做好此次条例草案的修正要充分衔接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好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要明确物业管理权利和业主专营设备设施等财产权利。要从实际出发,及时关注市场需求、业主需求,不断完善政府的监管措施,优化制度设计和监管部门职能职责。
  关于《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彭琳指出,物业管理条例对维护社区秩序、提升生活品质、保障居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注重建立在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解决群众热点问题、疑难问题。注意明确权责主体,细化条款内容,规范条款表述,做到规范严谨、表述清晰、通俗易懂,与上位法紧密衔接,充分结合四川省情,南充实际修改完善。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自贡市人大、成都市人大、眉山市人大、南充市人大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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