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预算委、财政厅召开《四川省财会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并讲话。
会上,财政厅厅长黎家远就修订草案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思路、特色亮点等作了详细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修订草案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彭琳指出,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修订现行条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
彭琳高度肯定了前期工作。他强调,修订草案要聚焦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工作机制等核心环节,增强条款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当前财会监督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立法补短板、强弱项;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四川财会监督工作实际,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法规内容务实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旭筠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