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交流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加快养老服务领域地方立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对补齐基层养老服务短板、助力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确保条例相关规定有效回应群众真实诉求。要突出地方立法质效,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聚焦当前养老机构管理政策供给不精准、协同监管不到位、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进一步提炼相关实践经验,细化完善具体条款,推动养老机构管理法治化、监管常态化、服务标准化,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贡献法治力量。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刚、副主任胡道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