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再次审议《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11月20日,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法治保障,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职责,怎么明确?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省人大常委会对出台《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依法建设更高水平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城乡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城乡治理融合,高度重视。
条例草案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规划先行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法律服务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公共法律服务规划,构建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同时,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事务办理指引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息查询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公益法律服务机制”等作出规定。
服务,如何融合?
12348,老百姓排忧解难“法律顾问”。2021年1月1日,省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线,集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于一体,服务成千上万人。
“把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审中有意见提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融合贯通,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查询、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办理、司法鉴定预约等公共法律服务。”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与紧急求助、诉讼服务、检务服务、警务服务等公共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供给,怎样优化?
进一步增加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热议。
省法院、成都市法院法官线上以案说法,天府新区法院法官们送法进企,揭秘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引导大家都做“法律明白人”。
由此,条例草案规定“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整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有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服务。”
同时,条例草案还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地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作出规定。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郑东风指出,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办好法治惠民实事,赋能基层依法治理和城乡融合,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法治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