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黎家远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5年5月28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川省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财政部明确我省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6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66亿元。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使用全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债务。扣除已编入年初预算并报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举借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517亿元(一般债务229亿元、专项债务1288亿元)后,此次拟新增举借1182亿元(一般债务204亿元、专项债务978亿元)。具体方式为: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新增一般债务1.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2.8亿元,省级留用8.2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卫生健康方面),其余全部转贷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78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182亿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再融资债券
财政部确定我省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155.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26.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28.3亿元(较报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计金额减少1.2亿元)。省政府拟发行再融资债券1155.1亿元(省级留用93.1亿元、转贷市县1062亿元)。1至4月已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87.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5.1亿元。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三)债务余额
2024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4028.9亿元,加上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举借债务2665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118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55.1亿元,减去全年应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93.9亿元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27737.1亿元,距目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601.7亿元还有1864.6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2024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06.5亿元,加上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举借债务56.3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8.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93.1亿元,减去全年应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09.4亿元后,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454.7亿元,距目前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01.3亿元还有146.6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二、2025年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574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3425.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40.8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204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744.8亿元,拟变动为14170.7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963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715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40.8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8.2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487.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增加61.4亿元,拟调整为3776.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3173.2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096.3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156.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收入978亿元,减去新增自有财力还本支出1.2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133.1亿元,拟变动为6229.4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121.7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34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156.3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150.5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增加5.8亿元,拟调整为239.8亿元。
以上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重点领域建设需求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下一步,财政厅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落实好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债务风险保持总体可控,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用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政策。落实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申报以条为主、使用以块为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自上而下推动储备一批跨区域、跨领域的大项目、好项目,提升项目储备质量。聚焦项目重要性、成熟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协同加强项目把关,实现项目优中选优。
(二)鲜明债券资金安排导向。额度分配“奖勤罚懒”,对重大项目多、经济发展快、管理水平高的地区予以倾斜;资金安排“聚焦重点”,优先支持现代基础设施、新质生产力、民生消费等重点领域,重点保障跨区域、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等辐射带动强、投资撬动大、经济支撑好的重点项目。
(三)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专户管理机制,指导市县在同级国库开设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债券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按周调度、定期通报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线上系统监测和线下实地核查等方式,做好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穿透跟踪资金最终流向,确保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对违规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四)系统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加强化债工作统筹调度,分级分类推动化债方案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化债目标任务。用好一揽子化债支持政策,多方筹措资金,为债务化解提供有力支撑。实施隐性债务负面清单管理,严格平台公司融资计划审核,坚决整治违法违规新增举债融资行为。加大平台债务置换力度,大力推动非标债务置换,严防债务违约爆雷。
同时,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强化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资金错位衔接,推动跨部门跨级次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完善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机制,提升资金绩效上限,兜牢安全运行底线。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