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变”中求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20-05-10 来源:四川日报
解读嘉宾
省人大代表、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主任 阳运逵
省人大代表、德阳市春香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 刘春香
省政协委员、甘孜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小莉
省政协委员、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凊
2019年,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深入调整之年。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从围绕中心工作、更新监督理念、推动“四大检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提升队伍素能、主动检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
职能职责调整中,检察机关的工作有哪些变化?这些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怎样的法治保障?记者邀请多位嘉宾进行解读。
关键词:推动“四大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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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66795件,同比下降3.1%;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112件,同比上升23.1%;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57件,同比上升41.2%;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38件,同比增加2.5倍。
解读
杨小莉:去年,检察机关最大的变化就是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特别是将以前的民行检察机构一分为三,单独设置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这样的改革为的是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同时,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现在,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时,还会深入分析了解案件背后可能涉及到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问题和线索,通过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李凊:我注意到,去年的检察工作中,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都有攀升,这说明检察机关不再只聚焦刑事检察,而是全方位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多保障。比如,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对受理、保全、先予执行和送达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65.7%,说明检察机关强化了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更好地保障诉讼中的程序正义。
关键词:保护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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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1947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倾听、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标准,对民营企业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严防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90件。
解读
阳运逵: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主动向民营企业家开放,对接其司法需求,我觉得这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姿态。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需要司法机关对财产权、人身权的合法保护。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化“能不捕尽可能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的办案理念,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李凊:去年,检察机关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实行羁押必要性逐案审查,严防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并集中清理了涉民营企业“挂案”和积案,这些措施对保护民营企业来说,非常实在。今年,受疫情影响,一些涉企矛盾纠纷凸显,在服务大局方面,希望检察机关能在处理“疫后综合症”、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继续主动作为,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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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出各类检察建议8718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对31268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更好发挥刑法惩罚与教育功能、化解矛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节约司法资源提供可行路径。
解读
杨小莉: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与推进社会治理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监督力度越大、质效越好,越有利于法治良序的建立。
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需要我们检察机关更新监督观念,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分析研判检察业务,针对类案制发检察建议就是很好的社会治理方式,其能促进和帮助被建议者更全面准确理解法律、履行好法定义务或职责。
刘春香:今年的检察报告中,我注意到一个比较新的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觉得这样的制度很好,能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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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号检察建议”,会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查访学校、幼儿园3352所,促进整改安全隐患200个。全省16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法治巡讲2078场次。
解读
阳运逵: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很有现实意义。
检察机关是司法办案机关,检察干警可以通过梳理平日办理的刑事案件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同时,教导未成年人依法保护自己免受犯罪侵害。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更具教育警示意义,让孩子遵纪守法,从小树立法治理念。
刘春香:我从事的工作也是关爱未成年人。通过与留守儿童的接触,我发现加强防侵害教育和学校的安全监管,对防止未成年人受侵害十分重要。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能督促教育部门履行好职责,让学校真正成为孩子们安全的“港湾”。
过去一年,我也积极参与了德阳市检察机关组织的一些关爱未成年人活动。我们中江留守儿童艺术团和检察机关一起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编排设计了不同版本的防侵害课间操,让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希望“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在四川落地落实,促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格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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