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时间:2020-05-25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20年5月1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草案)。1月19日,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财政厅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5日,预算委员会结合防疫情稳增长工作要求,听取了财政厅关于完善预算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预算报告和草案的修改意见。代表大会期间,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有序,财政工作成效明显。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完成4070.7亿元,同口径增长7.7%;支出完成10349.6亿元,为预算的96.1%,增长6.6%;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并扣除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7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19.7亿元。省级收入完成789.03亿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4.2%;支出完成1574.3亿元,为预算的90.1%,增长9.8%;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并扣除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2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72.1亿元。2019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4.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完成4181.2亿元,为预算的177.9%;支出完成4374.8亿元,为预算的89.9%;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余493.5亿元。省级收入完成70.6亿元,为预算的123.9%;支出完成48.5亿元,为预算的69%;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余21.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完成93.6亿元,为预算的117.1%;支出完成47.8亿元,为预算的64.5%;与上年结转、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转26.2亿元。省级收入完成13亿元,为预算的101.3%;支出完成6亿元,为预算的61.2%;与上年结转、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转3.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完成4745.3亿元,为预算的103.1%;支出完成4380.6亿元,为预算的98.8%;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6251.2亿元。省级收入完成3128亿元,为预算的103.2%;支出完成3045.1亿元,为预算的99.2%;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3831.7亿元。
2019年,面对多重矛盾叠加、多种困难交织的复杂局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全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三保”压力较大;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领域资金使用绩效状况亟需改善;部分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仍需加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0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并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指导思想明确,预算安排重点突出,工作措施积极有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4120亿元,与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收入总量为8779.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8779.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116.8亿元、上年结转419.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77亿元后,支出预算为9593.4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795亿元,与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收入总量为2359.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2359.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116.8亿元、上年结转172.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70亿元后,支出预算为2818.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260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48.1亿元、上年结转493.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141.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3141.6亿元;加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210亿元后,支出预算为4351.6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54.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48.1亿元、上年结转21.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4.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124.5亿元;加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0亿元后,支出预算为154.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107.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34.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量为134.1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1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量为14.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5108.5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11359.7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为4907.2亿元;滚存结余6452.5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3429.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7260.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3453.7亿元;滚存结余3807.1亿元。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全面贯彻了“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战略部署,收支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收支政策切实可行。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487亿元,批准四川省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执行好2020年预算并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助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对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大力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态势。细化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助力推进“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和“4+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着重抓好开放大通道和开放大平台建设,着力支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各类市场要素释放发展潜能。加强对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兜实兜牢县级“三保”支出底线。健全完善财政保障体系,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等应急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和资金衔接。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着力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服务供给的支持力度,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继续支持做好地震、洪灾、泥石流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妥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年初预算中没有细化到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要依法尽早细化并尽快下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做好2020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支付预算上年执行和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有关工作。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调剂和追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开展省级预算单位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相衔接的预算分配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保障数据提供的全面、准确、及时。做好2020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切实做好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科学合理分配债券资金。及时将债券资金发行情况、分配方案及债务预算的细化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政府债券常态化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大对违规举债的追责问责力度。动态监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偿还、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着力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切实保障基层国库资金稳定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