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代表为民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日前,邻水县人大出台了《邻水县县乡两级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邻水县人大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代表履职要重点开展“十大活动”,即:每季度走访一次选民;参加一次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参加一次代表活动小组活动;向代表活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一次工作;在“走基层”中化解一次矛盾纠纷。每年度参加县乡人代会或县乡人大组织的会议不少于3次;至少提一条建议或意见;“1对1”联系贫困户;为选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年终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
《实施方案》要求,每名代表要根据“十大活动”内容,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完善和签订履职承诺书,并在原选区进行公示。县乡两级人大将适时组织代表回原选区,对照签订的履职承诺书,向选民述职、回答选民的询问、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或公示。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县乡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意识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推动邻水县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