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6月13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民宗外侨委组成人员,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征求《宗教事务条例(草案)》修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圣伦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在阆中、顺庆、高坪辖区五大教派中有代表性的宗教场所,现场调研有关宗教教职人员构成、信教群众分布、活动场所建设、内部事务管理等基本情况和宗教活动开展情况,现场指导具体维护宗教合法权益、调处涉民涉教矛盾纠纷的原则、方法,并在阆中、顺庆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全市和顺庆、高坪、阆中关于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全市五大宗教负责人衷心感激党和政府的关怀、真心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法规非常赞赏,充分肯定全市宗教工作扎实有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各个教派自身建设管理相对规范、两个条例落实情况总体较好。
针对当前宗教事务管理的问题梳理,执法检查组指出,切实关注条例宣传长效化的问题、宗教活动商业化的问题、宗教工作法制化的问题、宗教管理常态化的四大问题。
为进一步营造南充市宗教事务管理服务良法善治工作格局,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增强稳控情报意识、增强信众管理意识、增强民族工作意识、增强宗教法律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等五大意识。追溯宗教文化历史,挖掘宗教文化内涵,保护劳动人民文化思想智慧成果,传承中华民族淳厚质朴感情和求真向善唯美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