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市场买菜,随手扯一个塑料袋装上瓜果蔬菜,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习惯。此外,近年来,随着网购、外卖行业的兴起,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消费有增无减。花样繁多、五颜六色的塑料袋、餐盒、快递包装等,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从今年起,这种情况将在兴文发生改变。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
以实际行动落实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兴文县人大办牵头起草的《兴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塑料制品使用的决定(草案)》,在近日召开的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上通过,将在兴文县境范围内,全面禁止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
禁塑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思想足够重视、治理方向正确、严格执行落实,就能让利益相关者动起来,改变被动应付状态,禁令就能奏效。
《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塑料制品使用的决定》规定,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品零售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行业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物流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用量。
禁塑工作从5月28日起正式实施,将分类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第二阶段在城区和集镇实施,第三阶段在农村地区实施。
“全面禁止塑料制品使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具体举措,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借着生态发展的东风,4月28日兴文县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国(兴文)创新竹日用品峰会,率先扛起了“以竹代塑”大旗。而‘禁塑决定’要在我县落地生根,需要广大市民和众多商超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虽然暂时购物时可能不方便,但对环境保护是有利的。希望各商超及全社会都共同行动起来,舍弃短期利益,及时执行‘禁塑决定’”,县人大机关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