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渡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和《渡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上述两个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决议的废除,意味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这也是全省首个废止地方计生《决议》的市州。
《渡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于1982年5月8日渡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渡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于1986年12月20日渡口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两个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决议自施行以来,对稳定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实施生育支持措施。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生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也相继进行了修订,并已正式实施。
鉴于攀枝花市之前的两个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决议中生育政策的内容已不适应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且《计生法》和《省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决策部署,确保《计生法》和《省条例》的正确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废止上述的两个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