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雨城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坚持把预算绩效监督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拓展方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各个环节,以人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精准监督,有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顶层设计“定标尺”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新要求。针对的粗放思维,区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管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预决算草案时,提出必须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促进绩效管理规范化。从2019年起,督促财政部门相继出台了《雨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今年3月,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雅安市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建立了人大代表审查绩效目标、群众代表参与跟踪绩效目标运行、常委会审议绩效管理报告等工作新机制。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将出台《雨城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制度,推进人大对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促进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目标管理“全覆盖”
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雨城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了绩效目标审查、绩效运行、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监督,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运行机制。
雨城区人大将2021年全区74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范围,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覆盖率达到100%。
将预决算审查监督与绩效管理监督同步推进,在开展预决算审查、半年预算执行监督时,同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编制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布同步”。
绩效评价“全方位”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财政部门印发了《雅安市雨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落地。采取事中评价与事后评价相、单位自查与财政核查相结合,对全区所有部门整体支出、所有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2021年,发现并反馈单位问题157个,汇总形成5个问题类型。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区级预算单位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单位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2021年,我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对5个部门整体支出,25个项目支出,1个政策支出开展事后绩效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在财政资金安排中,把评价结果作为安排2022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事后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反馈情况,促进预算管理的精细化。
审查监督“全过程”
“预算工作开展到哪里,人大监督工作就同步跟进到哪里”。加强对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监督,督促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事前精准把关绩效目标、事中监督绩效运行、事后跟进绩效结果应用,建立了全链条的预算绩效管理的“闭环”监督体系。
雨城区人大还组织财经专家、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重大项目实施现场调研、听取报告等方式,加强对重大项目论证和前期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等的监督,采取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预算执行单位及时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支持审计部门开展项目资金绩效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
下一步,雨城区将筑牢绩效管理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