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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人大:让一江清水润泽蒲江

时间 2022-07-14 来源 蒲江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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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江是千年古县,“县以江名,江以人名”古称“濮千水,布濮水”,是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在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为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创宜游的“生态福地·大美小城”,2022年,蒲江县人大常委会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确定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于2022年4月—6月,对《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助力水污染防治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于4月中旬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检查组于5月7日召开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要求,专题听取县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并共同学习了《水污染防治法》。会后,检查组在有关职能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调研座谈、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寿安街道、西来镇、朝阳湖镇、甘溪镇等地,对县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6月中旬,检查组与雅安市名山区人大开展联合视察,并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县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专项集中视察。

  检查组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从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等八章共计一百零三条逐条对照,结合蒲江县水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共检查发现存在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还不够稳定、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性还不够四个方面问题,并列举出具体突出问题13个。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分类施策,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化认识,主动自觉地推动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继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注重源头防控、协同治污,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河长制,不断完善巡河监督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实、落细。加强环境执法,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对全县涉水企业深入排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大力惩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力度;加强污水日常监测,保证达标排放。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实现鱼塘尾水达标排放。加强种植业监管,加快推进“两个替代”工程。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加快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充分认识安全饮水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强与名山区、丹棱县联防联控,做好源头管控,分段进行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限制种植经济林,恢复生态林,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防止种养殖污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监测,保证检测指标稳定达到国家标准,确保水质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四是加大宣贯力度,提升宣传质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水污染防治 人大代表在行动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保障服务,进一步联系人大代表、群众,让人大监督更聚民意、更见实效,在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蒲江县人大常委会邀请了多名人大代表加入《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全过程参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代表们带着向群众收集到的众多问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结合蒲江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问诊把脉,积极建言献策,不时抛出犀利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直面回答、限时推进,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担当作为。

  “蒲江县‘八大提升行动’中的生态价值提升行动,明确提出要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控农药化肥、2022年12月前在一级保护区内完成147亩生态林替代经济林,是全县老百姓关注的重点,应加快推进。”专题视察中,杨建代表不断提出建议,“蒲江县饮用水水源200米范围内属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其生产生活用水应保证达标排入饮用水水源区内。”

  “为保证我县饮用水水源安全卫生,饮用水水质应该从源头抓起。县水务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应加强饮用水水源上游的保护,与丹棱县、名山区有关部门紧密联动、共同防治,确保两地沿河两岸污染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座谈会上,黎玉奇代表提出建议,“另外,目前我县两合水沿河岸对水资源保护宣传的法律法规标识标牌太少,建议酌情增加。”

  “水污染防治和治理方面,仅依靠我们主管部门作为防治治理单位,从人力和精力是远远不够的,也不是长远的,可以采取水污染防治文件精神上传下达方式,深入各镇(街道)加大力度组织贯彻落实,到每个村(社区)再到居民住户及有污染排放的企业,先从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再到科学技术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杜绝黑臭水、污水直接排放的目的。对长滩湖饮用水水源及主要汇聚河流设置保护区域,在保护区范围内不得种植需打农药的经济作物,可以种植非经济类的森林树木,既实现了森林保护,也杜绝了农药造成的水污染。”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上,陈理奇代表建议道。

  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纷纷表示,经过两个多月《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可以看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问题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改善较大,让蒲江人民群众喝上了达标的放心水。同时,水环境整治任重道远,接下来将继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当好水环境“监督员”,在推进蒲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生态福地·大美小城”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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