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郁郁葱葱的兴文翠竹绿意盎然,焕发出生机勃勃。
记者来到兴文县采访,住进宾馆一看,洗漱用品全部为竹用品,到酒店用餐,餐具全都是竹制品。
兴文县的绿色生活模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兴文县全力做好“竹”文章,在“禁塑”中推动绿色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塑料制品使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功不可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为贯彻中央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以及中央、省、宜宾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法一意见”)落实,2021年3月以来,兴文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思考,高位谋划、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出台了《决定》,探索出以竹代塑产品,推动全县竹产业高速发展,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深入开展调研
出台禁塑决定,分步推动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选拔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5个专题调研组,来到12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
找准难题、有的放矢。调研组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民生民本的问题,对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点保护、古宋河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找到了15个问题,提出了19条相关意见建议,解决了11个问题。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发现各乡镇均存在固体废弃物多,并且有很多企业或者单位因处置不当造成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针对此类问题,调研组及相关部门于2021年4月召开专题座谈会,商议如何降低固体废弃物排放,有效遏制“白色污染”的问题,共同寻找突破口。
经过多次调研后,县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决定》初稿,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网络征求全社会意见。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集中研讨,进行完善,再次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建议稿,于5月20日提交兴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9次主任会议审议,同时呈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科征求意见。
结合征求意见和审议意见,对《决定》进行修改后,再次经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常委会各领导审核修改,形成《决定》送审稿,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后,在2021年5月28日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通过。
《决定》出台后,兴文县及时出炉《兴文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部门以及完成时限等,形成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
2021年9月16日,兴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政府及16个职能部门、乡镇贯彻落实“禁塑”《决定》情况报告,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落实“禁塑”《决定》、防治塑料污染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理念,亮出监督利剑,深入推进“禁塑”《决定》与做大做强竹产业同步思考,把推动“禁塑”成效与发展竹产业和竹精深加工产业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跟踪有效监督,做到盯住不放、跟踪到底,以“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来推动“禁塑”《决定》的落实,助推全县竹产业发展。
积极落实禁塑要求
走出绿色发展之路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告诉记者,“禁塑”《决定》出台后,社会各界在全力推进竹产业发展方面下足功夫,积极落实“禁塑”要求,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记者了解到,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采购竹办公用品;全县98家宾馆将塑料洗漱用品更换为竹用品,23家酒店将陶瓷餐具更换为竹餐具,36家超市将塑料袋更换为可循环使用购物袋或者易降解袋;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竹产业大型展会活动,做好宣传推荐工作,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3000万元的“园区贷”等金融产品,支持竹产业发展,四川中箸筷业等优质企业已入驻竹产业园;积极培育种竹大户、竹产业经理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通过竹林流转、托管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全县目前已有竹产业企业(专合社)105家,竹材产量也在不断提升,竹林面积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了15万亩,竹产业产值增加27亿元;建立了目前全国最专业、最全面的竹日用品交易中心——“创新竹日用品交易中心”,构建了线上线下营销体系;2021年以来,兴文县累计签约竹加工项目28个,总投资40亿元,推动了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