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努力使立法过程成为实现和体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让每一项立法都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推动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问需于民,让立法选题顺应民心
民之所呼,法之所系。选好选准立法项目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前提。绵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深度融入中心、全方位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始终聚焦社会治理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领域的痛点,按照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和规划计划相衔接的原则,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地方立法,有效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切期盼。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每一个立法选题都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例如在制定2020年立法计划时,通过绵阳日报、绵阳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8名市人大代表、27名市政协委员提出10件建议(提案),建议尽快制定养犬管理条例,2000余名市民呼吁依法规范养犬管理。为此,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开展了养犬管理立法工作专项调研,抽样调查反映,88%的养犬人、90%的非养犬人支持开展养犬管理立法。各方面广泛有序的参与,为制定《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广泛凝聚立法共识。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认真分析立法项目的可行性和成熟度,切实将社会关注度高、人民意愿强烈、社会实践急需的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计划。例如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用上干净水、喝上放心水的呼声日益强烈。2017年初,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居民代表、排污企业、水电站运营单位、水库管理单位等进行调研座谈,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及时将《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2018年该条例正式公布施行,为依法治理水污染、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有效激发社会参与热情。健全立法项目建议反馈机制,对未被采纳的立法项目建议,认真做好解释说明,避免基层组织、基层群众产生误会误解,尽力消除“提了白提”“不如不提”的消极心理、看客心态,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
坚持问计于民,让立法过程汇聚民智
公众参与立法是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基础。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起草办法和立法听证办法,积极搭建倾听民意民声的平台,让来自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成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金钥匙”。
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设立19个立法联系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例如涪城区城厢街道办围绕加强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草案修改开展专题调研16次,提出120余条建议,不仅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智囊”作用。从市内外选聘40余名高水平、专业化的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聚智聚力做好立法工作。在制定《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和修订《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邀请10余名立法咨询专家全程参与法规起草、调研、修改工作,并就重大立法问题进行专题评估论证,充分发挥专家的“外脑”和“智库”作用,有效提升了立法质量。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每一项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议都邀请在绵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和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制定修改的7部地方性法规,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300余人次直接参与,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考虑相对人利益诉求。通过主动“上门”、电台“直播”、基层“拉网式”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例如在《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修改过程中,先后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水电气专业经营单位等召开座谈会40余次,走访调研100余个社区和居民小区,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反复对条例草案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问效于民,让立法成果合乎民意
立法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守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以人民期待为第一动力,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尽最大努力使所立法规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逗硬检查“保落实”。每年选择一部市级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汇总梳理形成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与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一并印发市“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后组织对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绵阳市委并通报市“一府一委两院”,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工作有效落实。例如开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将违法建设整治不够彻底、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人行道设计和道路隔离栏设置不够合理等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大力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责任、有效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改善提升城市面貌,积极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有效助力绵阳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及时修改“打补丁”。所立条例公布实施后,适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进行研究分析,确有必要的,及时依法启动修改程序,与时俱进让条例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完善。例如《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实施3年后,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主动收集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对进一步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对绵阳市近三年涉及物业管理的投诉、举报、信访逐一进行梳理研究,结合民法典实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及时启动修改工作。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高空抛物防范、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等问题,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全面精准地为条例打上“补丁”。
科学评估“提质效”。积极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对制定的条例及时进行全面体检,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既总结成绩又发现问题,为修改完善条例、改进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今年首次探索对《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条例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一以贯之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对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确保条例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