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草案第九章第五十八条,学校、用人单位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造成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将‘民事赔偿责任’修改为‘民事责任’,因为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太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还可包括赔礼道歉等”……
3月1日上午,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人大代表、妇女代表、社区群众等基层一线同志围坐一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积极为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建言献策。
据悉,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调动“点线面”各方面力量,高质量助力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全力为广大妇女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点”上发力听民意。充分发挥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12个人大代表之家、88个村(社区)代表联络站、23个代表联络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农村院坝会、代表小组活动、选民接待活动11场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拓宽了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线”上延伸汇民智。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人大代表微信群、村(社区)当家人微信群、龙马潭区妇联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转发修订草案关于防范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禁止家庭暴力等相关征求意见内容,重点收集高校院所、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和人大代表、党员骨干等普通居民关于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用实际行动倾听网上民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面”上覆盖集民力。积极推进“开门立法”,拓宽立法渠道,组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和协调会,加强与司法、妇联、民政、人社、医保、工会等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系,与西南医科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校地合作,共同研究修法涉及事项的历史情况和现状、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积极吸收采纳有价值、实用管用的立法意见建议10余条,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