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要求,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以下简称“三方”),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既增强了人大监督刚性和权威性,又切实减轻了被监督对象负担,有力促进了行政效能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方向。三方主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贯通协调全过程、各方面,从探讨、制定制度机制起,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每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步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确保改革方向正确,为贯通协调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建机制。为保障三方监督贯通协调师出有名、有制度支撑,中共泸州市委深改委把该工作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制发《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工作贯通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组织保障。
三是紧扣中心大局定议题。三方共同梳理同一监督对象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战略、重大部署中的重点职责,商定重点监督议题,党委巡察侧重于“政治体检”、人大监督侧重于“规范和程序体检”、审计监督侧重于“经济体检”,以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穿透式的监督,促进党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
二、人大主动推进,共建贯通机制
一是监督计划共商机制。以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的“三方联席会议”为平台,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加强三方沟通,共同商定“三方联动”“两两契合”的重点监督事项。一方在上一年度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主动提供给其他两方进行分析研判。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对2022年的12份《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审计报告》的分析研究,将“优化营商环境”确定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的监督议题。
二是监督过程联动机制。三方共同确定联合监督对象,商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监督对象做好协调沟通,各自按时间节点安排工作力量有序进驻被监督单位。监督过程中,按照“同类的程序合并”“专业的程序精简”要求优化监督流程,尽量避免被监督单位重复召开会议、重复提供资料、重复报告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实效。三方在联动监督中工作和力量的高度统筹和整合,比各方单独实施更具刚性,达到“1+1+1>3”的效果。
三是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三方监督活动形成的信息资料,除未经核实的案件线索外,均按规定和程序向需要方提供。采用他方信息的,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使用情况。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委巡察办提供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等监督资料76份,从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分别获得巡察反馈意见及审计意见书等资料共计58份,有效拓展各方获取重要信息的渠道,助推各方监督工作更顺利实施。
四是监督成果共用机制。三方将监督成果定期提供给其他两方,并将其他两方监督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本方的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一并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关注度高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将其列为审议、询问、质询或满意度测评的议题,有力推动巡察、审计监督成果运用扩面增效。2022年实行三方监督贯通协调后,市级审计问题年内整改率达到96%的历史最高值。
三、三方统筹协调,保证贯通落实
一是联席会议推进落实。三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目的是加强交流、通报工作、协调重要事项办理、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2022年以来,已召开三方联席会议3次,分别就制度机制建设、加强贯通协调等进行了研究和商议。
二是日常联络保障落实。三方分别明确负责日常沟通联络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定岗、定人、定责”,切实保障三方监督真贯通、真协调;同时,三方按“同一个口子进”和“同一个口子出”的“扎口管理、全面对接”原则,保障日常交换的资料收发、管理、使用更加有序、精准,推动三方联络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强化研判精准落实。三方对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政策性等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协同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共性问题清单”或“共性问题专报”等调研成果,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如三方去年在监督市级部门时,均发现有的部门在财会财务管理中存在暂收款和暂付款余额过大问题,由于各部门的暂收暂付情况复杂,目前三方正在进一步会商,待形成一致意见后将以“共性问题专报”呈送市委市政府,助推该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思维理念创新。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各类监督资源缺少统筹、监督力量缺乏整合、监督信息不能共享、监督成果不能共用的弊端颇有微词,但各类监督因性质不同、职能不一、要求各异而难以统筹整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求的提出,让泸州人大茅塞顿开,因此而进行大量可行性研究,并把巡察、审计这两个与人大监督有密切联系的机关作为贯通协调的试点合作单位,由此开启了三方监督贯通协调的探寻之路。
二是制度机制创新。为了让贯通协调有更强生命力,三方集思广益,形成了《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工作贯通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促进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工作贯通融合的操作办法(试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述职测评工作手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手册,护航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国有企业管理情况、残疾人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监督中,加强与巡察和审计部门的联动,提升了监督实效。
三是监督实践创新。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主推以对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作为三方监督贯通协调的试点事项。实施前,与其他两方共商工作方案,做细准备工作;实施中,加强沟通协作,优化贯通流程,让监督过程既体现三方各自特点,又通过相互嵌入的贯通协调事项增强监督合力;实施后,相互将成果交由其他两方“审视”,监督结果客观真实。得益于其他两方的参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虽然行程精简了,但掌握的资料和信息更加全面、丰富,给监督对象的“画像”更准,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对被测评对象进行精准打分;同样得益于贯通协调形成的监督刚性和权威性,被测评对象更加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人大监督水平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