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建立健全导师帮带、走访关爱、服务保障、积分管理四项制度,促进县乡人大代表主动、依法履职,热情高涨,成效明显。
建立导师帮带制度,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家站,帮联人员每季度轮流到家站为新时期人大代表履职开展专题培训;从县乡人大老干部、老人大代表中聘请一批热爱人大工作,履职经验丰富的同志,建立新任人大代表履职导师库,通过代表自选与组织选派相结合,为657名新任县乡人大代表“一对一”履职导师,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探索建立“家站”相互学习制度,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各“家站”人大代表履职需要,年初制定跨乡镇、跨“家站”人大代表学习计划,经乡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协调实施。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到帮联“家站”开展专题培训29次;组织424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跨乡镇、跨“家站”学习培训18次。
建立走访关爱制度,着力激发履职热情。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村社区县人大代表制度,将137名村社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任务细化到每一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全面了解家庭情况、生产生活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履职困难等,建立台帐,并帮助解决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本届内对所联系村社区县人大代表全覆盖慰问一次;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县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慰问一次。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村社区县人大代表家中走访共186次,慰问县人大代表105人次,发放慰问金53000元。
建立服务保障制度,着力消除履职困难。建立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务工补助制度,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在出席会议、履职培训、开展“家站”活动和履行代表职务的时候,给予80—100元/次务工补助;对乘车不便的人大代表履职及时安排车辆接送;对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为人大代表履职消除后顾之忧。换届以来,已发放代表履职务工补助23000元,约谈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5人次。
建立积分管理制度,着力展示履职风采。县、乡镇分别制定和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登记和管理办法,健全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对人大代表履职进行量化管理。“家站”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积分登记,建立履职积分台账,对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旁听法院审理案件、走访联系选民、办实事等纳入履职积分管理,每季度公示;建立人大履职档案,如实记录代表履职过程。定期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年度评比等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