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强化备案审查工作组织保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突出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平台作用等方面着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0年以来,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66件,备案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59件。这是6月6日,笔者在高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上获悉。”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需要;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
强化组织保障
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的备案审查委员会,确保此项工作有领导牵头主抓,有人员具体落实,为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了备案审查专家咨询机制,组建了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有司法、财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等各领域的专业人员31人,发挥各界专家学者作用,切实提升备案审查能力,使审查意见更具权威性和专业性。
强化工作机制
围绕新时代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对2003年4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修订。现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职责、程序及处理的全过程都作了更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坚持依职权审查为主,依申请审查为辅,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对所有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详细登记、及时审查、反馈审查结果、详细规范存档。
强化工作重点
突出备案审查工作重点,紧抓报备、审查、纠错三个重点环节,以严谨态度认真审查、尽最大能力发现问题、以结果导向纠正错误。紧扣报备环节,促进有件必备。加强与报备单位沟通联系,定期查看信息公开平台,每年年中、年底定期核查通报,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制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有件必备更好落到实处。抓牢审查环节,实现有备必审。认真研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对报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程序违法等情形。紧盯纠错环节,实现有错必纠。经审查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及时与报备单位、起草单位进行沟通,听取情况说明,交换意见看法,纠正错误。
提升工作质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连续6年坚持开展周一例会“说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了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邀请省市人大专家到县进行备案审查工作专题授课,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县镇人大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150余人(次),认真学习备案审查业务知识,进一步丰富备案审查理论,增强备案审查的工作本领,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增添动力。
坚持把调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工作计划范畴,广开言路听取县级各部门、各镇、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掌握实情,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县人大常委会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县人民政府制发的《高县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政策》,通过实地调研、研究分析、听取说明、沟通协调等方式,使“茶十二条”政策丰富完善为现在施行的“茶十五条”政策,在支持茶园机械化作业、支持茶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有力推动了全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据悉,今年 1—5 月,全县产干茶1.658万吨,同比增长6.7%,茶叶综合产值49.98亿元。
发挥平台作用
202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设立了五个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高县是其中之一。坚持把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工作与四个机关建设、代表工作、法律法规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点”带“面”,通过广泛听取县级各部门、各镇、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反馈真实、有效、合理的参考信息,及时传递基层声音,助力上级机关决策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近年来先后对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计划生育有关内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制度等进行了集中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2023年2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意见建议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了《办法》修改意见征求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县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副主任、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召开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对《办法》具体内容的修改意见建议,为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贡献基层智慧和力量,收集反馈意见建议11条,充分发挥了联系点“直通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