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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陇东镇人大:增殖放流小鱼苗 推动《渔业法》见成效

时间 2023-06-27 来源 宝兴县陇东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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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南塘水满,吹断,鲤鱼风”,在蓝天白云下,一尾尾鱼苗正欢快地奔向大河深处……这便是宝兴县陇东电站、出居沟电站增殖放流鱼苗活动的生动景象。

 

合力放招,精准施策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的有效贯彻落实,确保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陇东镇人大主席团打破传统“单打独斗”局面,加强对属地《渔业法》贯彻落实的监督工作,主动同宝兴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强强联手”督促辖区内的水电站落实流域鱼类保护工作,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在陇东镇人大主席团的协调下,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宝兴县陇东电站、出居沟电站联合在陇东电站库区上游分3个点位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齐口裂腹鱼苗7万尾、重口裂腹鱼苗8万尾,总价值50余万元,让鱼类的分布、种群的繁衍更加符合自然生态规律。

 

 

主动参与,破茧化蝶

 

  陇东镇人大主席团超前谋划、主动参与,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增殖放流全过程、各环节,为推动《渔业法》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增殖放流程序更加规范。在镇人大主席团的协助下,放流水电站提前15天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放流鱼类经过依法检疫合格,放流鱼类均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生产单位,整个放流过程合规合法。二是增殖放流法律效力更强。此次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邀请了县乡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全过程监督,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了增殖放流的合法性。三是增殖放流更加注重实事求是。根据新情况新变化,镇人大主席团对增殖放流点进行实地考察,在实地考察中发现陇东电站拟放流的鱼种有破坏鱼类生存环境的风险,镇人大主席团协调邀请3位鱼类专家对放流种类和规格进行重新论证,及时调整了放流种类和数量,切实增强了增殖放流的有序性、长效性,为推动《渔业法》的贯彻实施和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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