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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人代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

时间 2024-01-19 来源 雅江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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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月15日开幕的雅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放置在代表席上的一份工作报告——《雅江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到代表们的特别关注。此次,雅江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了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报告,这是县人大代表在大会上首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的乡村振兴工作报告。
  向人大报告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有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雅江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组织州县乡人大代表深入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建设区和集体经济合作社、部分县乡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在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很有必要,这不仅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奋力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
  按照州人大工作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县委审批同意将“审议雅江县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列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协调县政府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并按规定提交大会审议。
  在各代表团审议会上,代表和列席人员纷纷围绕乡村振兴工作报告说体会、谈看法、提建议,踊跃建言献策。代表们提出8条建议意见,最后被梳理采纳了6条。
  1月17日下午,大会表决通过了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的决议。
  “我们动员各级代表广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收集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审议乡村振兴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农环工委主任委员丁真尼玛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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