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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所任命的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法

时间 2024-02-01 来源 长宁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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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县,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提升政府组成部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1月29日,在长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所任命的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法。 



  会上,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对本部门工作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进行综述,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开展中的相关情况,分别汇报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紧贴法律法规,内容详实,工作计划清晰明确。
  进行领导干部述法是压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的重大举措。通过述法的“硬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组成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建设职责意识,同时也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有利于引导和激发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带动全县干部法治意识大提升,以干部法治意识大提升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高质运行。
  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和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组成部门述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述法的影响力,切实将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充分展现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和保障功能。突出服务发展、民生、治理导向,以法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意识护航群众高层次需求,以法治理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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