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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 2026-05-13 来源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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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5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德、省政府党组成员马正勇出席会议。
  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法院等单位作了书面汇报。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全面实施条例各项规定,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截至2025年12月,全省249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保持100%,30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连续6年达标率保持100%、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升至99.6%。
  会议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人大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方式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检查工作。要紧扣条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聚焦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源地分区保护、监管责任落实等工作,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沟通衔接,抓好组织实施,强化法治宣传,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际成效。
  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别前往成都市、德阳市和遂宁市、资阳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余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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