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既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着泸州的产业发展,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12年至2016年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持续监督。
一、做法和体会
1、领导高度重视
2012年换届后,教科文卫委向常委会提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建议,得到领导采纳并精心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食安办等工作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执法保障不到位、企业主体意识及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日常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如市场上出现未经检验检疫猪肉和病死猪肉,小作坊、小餐饮无证经营现象严重等问题,常委会领导认为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达成了加强监督的共识;执法检查报告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市委书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市长也提出了同样意见。常委会主要领导连续几年参加动员大会作动员讲话,亲自参加明查暗访,率队到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对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
2、注重持续监督
本届常委会对食品安全监督连续几年、一以贯之、循序渐进,监督的方式和内容每年各有侧重。2012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在于摸清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2013年继续开展执法检查,用时5个月,重点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情况;2014年在前两年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历时5个月,除跟踪问题整改和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外,还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的运行情况,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作为评议调查重点。由于前三年连续监督奠定了较好基础,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调研的方式,跟踪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评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重点转移到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将在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后,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并将对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组织视察。前三年检查、评议侧重基础,用时较长,规模较大,后两年监督针对性更强,侧重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监督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3、运用多种方式
五年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方式随着实际情况不断改变和调整,综合采用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视察等形式。2012年至2015年,听取专项工作报告4次、执法检查2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专题调研1次,今年,还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1次。在具体工作方式上,我们改变过去以明查为主的方式,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如2013年针对群众对某县屠宰场存在问题的举报,检查小组专门于凌晨1点到4点冒着大雨进行了突击检查。2013年、2014年执法检查组(评议调查组)根据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划分为8个暗访小组,分工对不同的环节进行暗访。
4、坚持问题导向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检查阶段,运用明查暗访等形式,既注重走访了解基层监管所、各级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又注重通过大量的点位走访查找问题、印证问题。两年执法检查看点共计253个,查出问题241个(如“对农药售卖、使用监管不到位,个别乡镇生猪屠宰场存在无证经营,部分超市未设临界食品专柜,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硬件不达标、索证索票意识差”等)。我们坚持客观地反映情况,既有面上的共性问题,也有点位上的个性问题,2013年执法检查报告和2014年工作评议调查报告均将查找点位的具体问题列为清单作为报告附件。调查报告既肯定成绩,又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很有辣味。如2014年工作评议调查情况报告直接指出“合理配备和充实监管人员,增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等审议意见没有得到落实;2015年整改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指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整改成效好于源头环节”,在具体问题的整改上,直接指出了哪些区县整改成效较好,哪些区县整改成效较差。
二、取得成效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的持续监督,特别是对问题的督促整改,给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一定压力,并促使其将压力转化为动力,不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市对食品安全的投入不断增加,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更加规范,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率降低71.43%;在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名列前茅,2014年,市民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名列全省第二; 2015年,全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暨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泸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部门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比2014年有大幅提高。
1、组织领导有力加强。市食安委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办主任由市食药监局局长担任;区(县)食安委主任由区(县)长担任,加强了领导,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食安委和食安办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2、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监管力量整体薄弱,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力量受到削弱”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对这些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目前,食药监系统到编率从61%上升到了88%,引进专业人才300余名;每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食药监所,并聘请专职协管员1120人,村(社)聘请信息员4340人;调整市、区(县)、乡镇事权,理顺了监管关系。同时,注重基层食药监所标准化建设,基层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设备装备等方面有明显改善,全市143个食药监所现已建成规范化所90个,计划2016年实现规范化全覆盖。
3、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纳入了全市的重点工程,投资1800万元,今年完工投入使用;升级改造市综合农业检测中心;督促经营单位加强自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泸州主城区较大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基本都建立了快检室,并实现检测结果同步公示。
4、重点、难点环节监管进一步突破。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小作坊存在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市政府进行了专项整治,清理核准白酒获证企业346家,责令整改36家,关停无标生产窜酒企业41家;整治古蔺干面加工小作坊110余家。2015年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小作坊登记备案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小餐饮进行升级改造,在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开展乡镇屠宰场资格清理审核,严格检疫监管及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5、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全市共立案1034件,结案1171件,涉案金额176.68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38.26万元,罚款474.03万。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8件,刑事拘留3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