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四讲四有”人大机关要求,依法履职行权,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地方立法汇民意、聚民智、利民生。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全年共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35次,召开座谈会45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共围绕1件审议项目、3件调研项目开展立法工作。
(一)推进公共文化立法。作为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被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为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好条例草案,委员会提前介入条例起草。会同文化和旅游厅、司法厅,到广元、德阳及成都市金牛区、郫都区等地的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站等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到省图书馆、中科院成都情报文献中心等调研,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听取实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充实到条例草案。省人民政府提交法规案后,委员会及时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条例草案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文化强省决策部署,着力保障群众文化权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建设管理、完善服务供给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文化治理能力。9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二)开展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准备。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会同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文化产业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等立法调研。赴成都、眉山、巴中等地及甘肃、广西、河南等省(区)开展调研,先后召开立法论证会、座谈会10余次,研究把握省内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立法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文献研究,梳理相关法律政策,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并完善法规草案,为协助常委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做好准备。开展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立法调研。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先后赴成都、乐山、宜宾、眉山等地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8次,深入了解我省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深入研究立法、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为常委会有关立法决策提供参考。此外,按照全国人大部署,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力量对《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进行认真清理。为《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供书面意见。配合常委会法工委,为10余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供审查意见。
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共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各1次。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疫情发生后,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迅速调整工作重点,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将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为协助开展好此项监督工作,先后到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中心、省红十字会,以及泸州、广元、南充、阿坝等地开展调研,了解我省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召开全体会议,邀请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7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认为省人民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指挥、科学防控、科学救治,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委员会起草审议意见,并以省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要求从推动“预防为主”方针落地落实、强化疾控体系能力建设、构建完善医防融合机制、提升公卫科技支撑水平、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已书面答复办理情况,达到了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目的。
(二)开展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协助开展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科学谋划,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前期先后到成都、乐山、眉山开展了工作调研,评估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行情况,拟定执法检查方案,将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宣传等7个方面的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文化和旅游厅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具体工作。6-7月,在陈文华副主任的带领下,执法检查组分3个小组,实地检查了自贡、德阳、甘孜等3个市(州)的10个县(市、区)、29个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体验基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同时委托成都、泸州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我省贯彻实施条例的成绩、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该执法检查报告后,委员会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并形成审议意见,以省人大常委会的名义转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要求从完善立法、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融合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我省非遗事业发展。
(三)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专题视察。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8月24日,委员会组织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专题视察。视察组实地查看了高考招生录取现场,召开会议听取高考有关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关注民生实事,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省委决策部署,服务全省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萃取群众智慧,提高调研质量,为立法、监督等工作做好准备,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项调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由陈文华副主任牵头组成课题调研组,对我省疾控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省疾控中心、省红十字会等单位进行调研,深入泸州、南充、广元、阿坝等地的疾控中心、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村医务室和医学院校,就加强我省疾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广泛听取疾控工作者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课题报告总结了我省疾控体系近年来,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从法治建设、能力建设、医防融合、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相关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进行了专题报告,有关成果被省级媒体刊发。
(二)开展职业教育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快我省职教立法进程,在陈文华副主任率领下,联合教育厅、省教科院组成课题组,开展《四川省职业教育发展状况研究》。课题组先后赴成都、甘孜、德阳等12个市(州)开展实地调研,与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厅、财政厅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意见建议,系统研究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课题报告总结梳理了我省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从投入保障、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治理能力、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下一步的职业教育立法打好基础。
(三)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调研。6月5日,在陈文华副主任率领下,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助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到中核集团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等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核能研发、军民融合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科技厅、成都市的工作汇报,围绕如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行交流讨论。陈文华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战略部署上来,抓住用好重大战略机遇,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高质量谋划推动打造西部科技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科技法治建设,为建设西部科技创新中心贡献人大力量。
此外,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在陈文华副主任带领下,赴广东、广西就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措施。
四、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办好议案建议
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审议,逐项提出办理建议并认真办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办理过程中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确保办理质量。共办理3件代表议案、3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2件代表建议。
(一)办理3件议案。分别是陈维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听取和审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报告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重点》的议案,徐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议案,以及李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委员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邀请3位领衔代表列席委员会全体会议,参加有关工作调研,共同研究推动办理工作。采纳陈维亮等代表的建议,与委员会工作建议一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报告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认真协助完成;采纳徐洪等代表的建议,协调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全民阅读立法进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李毅等代表提出的议案转教育厅研究后,认真研究教育厅的建议意见,积极推进青少年行为矫治机构法治化进程。下一步,委员会将继续跟踪代表议案落实情况,推进有关工作。
(二)办理3件代表建议。分别是胡春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朱德故里保护条例〉的建议》、贾卿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及严厉打击窃取商业秘密刑事犯罪的建议》和马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建议》。联合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等单位和部门,扎实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办理意见。分别到南充市仪陇县、成都市彭州市、雅安市石棉县,与三位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研究建议办理,推进有关工作,获得代表充分肯定。
(三)重点督办2件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将陈洪涛代表《关于加快推进成德眉资科技协同创新的建议》和郑海三代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陈文华副主任牵头,教科文卫委督办,科技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具体承办。7月16日,陈文华副主任主持召开督办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陈洪涛、郑海三代表到会介绍提出建议的基本考虑和主要内容,各承办单位提出了初步办理意见。按照督办工作会的安排,委员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并与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圆满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建议提出的有关内容得到了较好落实,2位代表均表示非常满意。
五、注重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整体效能
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各方意见,及时了解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协同推动工作,提升工作合力。
(一)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会代表专业小组的专业优势,组织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加代表视察、工作调研、论证会、座谈会共50余人(次),提高委员会工作质效。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学定、钟剑麟、陈文、樊建川、朱天民分别到眉山、广元等地,专题开展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深入农村、企业等基层代表工作的地方,了解代表工作和履职情况,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深入工厂、企业、街道社区、乡镇村组,联系群众,听取意见。王学定委员提出的《关于将花椒(藤椒)资源精深开发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建议》,得到有关省领导的肯定和相关部门的采纳。
(二)密切与各级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工作联系。主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汇报工作,争取指导帮助。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听取各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工作建议,注重发挥省、市、县级人大教科文委工作的三级联动。加强对市(州)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业务指导,征求市(州)对省级立法选题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科学立法。邀请部分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同志参加委员会调研工作,提升工作合力。加强对定点联系县的工作指导,在罗江区召开定点联系基层工作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形成工作联动。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配合协作。配合农业农村委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协助预算委到有关部门开展预算专项工作调研。注重与省直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主动到省委宣传部汇报工作,协商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我省机构改革后的文化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听取对口联系单位年度工作汇报,共同研究2021年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通过主动走访、邀请座谈、共同调研、召开会议等方式,与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进行工作交流,沟通意见,从立法、监督等方面共同推进我省教科文卫领域法治建设。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全面加强思想、组织、纪律、作风、能力、制度等建设,推动分党组、办公室党支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为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分党组共召开会议10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不断加强学习,把初心使命转变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前进动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廉政建设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严格按照分党组议事规则,加强政治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加强与全国人大有关方面的联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调研、座谈,主动请示汇报有关工作。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全年接待湖南、河南等兄弟省市来川交流考察6次。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中心组学习、法律讲座等活动,分工协作、率先垂范,履职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三)强化干事创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四讲四有”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业务本领,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委员会2名同志被评为机关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办公室被评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先进集体。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在立法、监督、调研、代表等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积极跟踪督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决定有效实施。加强与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疾控中心、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的交流沟通,联合开展公共卫生领域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法规做准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高质量做好立法服务保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牵头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革命文物条例(草案)》《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草案)》。提前介入,做好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前期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立法的要求,协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中国(绵阳)科技城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年底前形成条例草案稿。协助做好《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相关工作。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立法调研。做好全国人大涉及教科文卫领域的法律案征求意见和来川开展立法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做好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协助常委会法工委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全力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按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协助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情况报告》。跟踪督办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做好全国人大来川开展或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等工作。听取省直对口联系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听取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家长作业,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专项工作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夯实履职基础
按照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开展“四川省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课题调研。与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共同开展“川渝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情况”调研。结合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有关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办理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办好代表建议。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畅通渠道、丰富方式,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活。认真开展委员会牵头的代表专业小组活动,邀请相关代表参加有关立法、监督、调研工作,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六、加强联系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组织的有关工作,主动汇报我省教科文卫领域的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支持。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特别是密切与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交流合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更好贡献人大教科文卫力量。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视情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定点联系基层工作座谈会,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市州人大和定点联系县的工作指导,推动形成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合力。加强与省直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工作汇报,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工作交流,促进提升整体效能。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加强分党组政治建设。严格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组成人员优势和积极性,经常性开展人大制度、法律法规等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