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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3-03-02 来源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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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职行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民生改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聚集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教科文卫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共协助常委会审议16件立法案、开展10件立法调研,其中协助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法规6件,废止法规1件,初次审议3件。
  (一)围绕民生实事,加强民生类立法。一是推进教育立法。围绕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督促有关方面推进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立法进程。深入调研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在我省实施情况,了解我省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监督管理、税收政策等情况,研究四川职业教育认可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保障制度,为我省立法打好基础。开展继续教育立法调研,了解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内容方式、组织管理、服务保障,为相关立法做好准备。二是协助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中央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度,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条例着眼减轻生育成本、养育成本,制定了配套措施,明确了10天育儿假等制度,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肯定。三是协助修改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对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及监督管理进行规范,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四是协助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服务文化强省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建设管理,完善服务供给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着力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五是推进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提前介入,督促有关方面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农产品交易市场、餐饮服务、“三小”食品入网、网络食品经营等重点问题进行规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科技立法。一是协助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规范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依法促进成都市高质量完成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二是协助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加强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的保护,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措施,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共治。三是推进绵阳科技城立法。持续开展立法调研,着力固化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的经验做法,促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发展,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激发高水平创新主体活力,营造高质量创新发展环境。
  (三)围绕文旅融合发展,加强文化立法。一是牵头起草并协助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重大立法决策,进一步健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明确保护责任、加强传承弘扬、强化保障措施,依法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二是牵头起草并协助制定三星堆保护条例。依法规范三星堆遗址的规划、考古、保护、研究和利用,依法促进三星堆遗址的保护利用,提升以三星堆为代表的古蜀文明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三是协助修改旅游条例。总结固化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经验做法,针对新形势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旅游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保护和科学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四)围绕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卫生立法。一是参与起草并协助制定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协助常委会快速审议并通过决定,以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二是牵头起草并协助修订中医药条例。进一步规范四川中医药事业的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质量提升及传承创新,依法促进四川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三是牵头起草并协助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优化我省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四是协助修订红十字会条例。着力完善治理结构、强化保障措施,规范和促进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五是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立法调研。总结固化我省的经验做法,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治理,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为维护法治统一,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我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废止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着眼于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工作的现实需要,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公共图书馆、学前教育、文化产业、专利保护等立法调研,为相关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二、加强监督工作,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热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科学谋划、深入调研、广纳意见、精心组织,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2项,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执法检查2次。
  (一)围绕教育改革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听取和审议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召开审议意见办理推进会,邀请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工作,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通过审议意见办理推进会,提升了审议意见办理质效,提升了监督效果,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增加1000元。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审议意见督办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二是协助听取和审议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报告。会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要求省政府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经费保障办法、完善校外机构分类管理等方面,持续用力,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二)围绕科技创新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听取和审议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报告。委员会综合整理了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从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畅通校院企地融合通道、优化人才激励政策等方面推进工作。二是协助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总结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指出了存在问题,并从增强科技创新使命感、强化政策落地合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未来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受委托开展科普法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协助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肯定了我省科普工作的成绩,要求省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阵地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全民科普水平。
  (三)围绕文化保护传承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在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综合整理并形成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要求省政府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融合发展等方面推进我省非遗事业发展。二是围绕巴蜀文旅走廊建设开展监督。2021年,协助川渝人大同步听取两地政府专项报告。2022年,继续协助两地人大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动川渝深化文旅品牌建设、构建文旅合作新机制,促进巴蜀文旅走廊建设规划落地见效,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协助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实现对全省21个市州的全覆盖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研究阐释、推动文旅融合、强化队伍建设、打响红色品牌。四是协助听取和审议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报告。综合整理并形成审议意见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审议意见,继续做好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有关工作,助推四川文旅品牌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提升,激发县域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活力。
  (四)围绕人口均衡发展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听取和审议人口计生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群众关心的生育支持、妇幼保健、“入园难”、老龄化应对等问题提出询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省卫计委、省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会后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特别对询问人关注的疫苗管理和预防出生缺陷等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二是协助听取和审议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报告。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针对我省人口发展形势,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报告。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是对“两癌”筛查和普惠托育开展监督。会同社会建设委,对我省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情况和普惠托育情况开展调研,助推将其列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深入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有关方面按进度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实事办实。总结眉山、泸州市开展试点的做法,梳理全省工作情况,代常委会起草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五)围绕传染病防治开展监督。一是服务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率队来川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省工作汇报,到成都、甘孜等地实地检查,召开3次专题座谈会。委员会承担服务保障工作,并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协助听取和审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认为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会后,委员会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加强跟踪督办,要求从强化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还就防震减灾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做好服务工作;连续5年组织开展高考阅卷或普通高校录取工作专项视察;连续2年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每年听取(或书面听取)相关部门法治工作情况汇报。
  三、密切联系代表,加强沟通协调
  按照代表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代表履职服务。
  (一)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共办理13件代表议案、8件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重点督办9件代表建议,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文物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专利保护等多个方面。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审议,逐件提出办理建议,落实责任领导、经办人员并认真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主动上门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参与办理过程,要求有关部门实事求是答复代表并抓好落实,得到代表好评。将办理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邀请代表参与工作调研,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议案办理审议情况报告每年均获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
  (二)为代表履职服务。健全联系和服务代表工作机制,积极拓宽与代表的联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提高代表参与度。建立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领域的代表。充分发挥教科文卫领域代表的专业优势,更好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组织代表参加高考录取代表视察、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和科技创新等专题调研,以及各类论证会、座谈会共400余人(次)。
  (三)加强定点联系基层。加强与县乡人大联系,将联系代表工作与定点联系基层工作相结合,选取威远县、罗江区等10个区(市县)作为委员会定点联系县,建立起联系基层的工作平台和机制。充分利用代表专业小组和定点联系基层工作平台,主动邀请基层人大和有关代表参加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加强对定点联系县的指导,邀请参加立法、监督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到定点联系县走访调研,上门学习了解基层人大工作;每年召开定点联系基层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交流工作,促进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为提高省人大机关对口帮扶沐川县的职业教育水平,委员会多次协调教育厅到沐川县走访调研,帮助沐川职中落实中职教育达标工程,指导其提高办学水平,受到基层肯定。
  四、围绕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
  将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努力提高调研质量,着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共服务全国人大来川开展专题调研6次,围绕12项课题、25件法规、20余个监督项目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20余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经验文章10余篇。
  (一)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先后围绕四川省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促进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我省科技研发财政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文化产业发展、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制度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等主题进行了重点课题调研。相关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肯定,并为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二)围绕立法项目调研。围绕法规的立改废深入调研,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市县级人大、人大代表及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同时专程赴省外学习先进做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关于广安市公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肯定。
  (三)围绕监督工作调研。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特别是在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工作中,精心做好前期调研,提出切合实际的方案,提高了监督工作实效。
  此外,认真承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来川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学前教育等调研。委员会积极协调,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改进作风建设,强化能力建设,坚定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
  (一)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委员会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生活动态,确保思想在轨、行动在位。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直面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见行见效。五年来无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二)改进作风建设。委员会不断改进作风,密切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联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调研、座谈等,主动请示汇报有关工作。二是密切与兄弟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主动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在涉及公共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的意见反馈中,委员会既听取主管部门意见,又兼顾现实需要,多次向省人大预算委等单位提交教科文卫领域涉及重要民生的预算建议,得到重视采纳。四是加强对市级人大教科文卫卫(工)委的指导,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教科文卫纵向联动,在工作安排上上下呼应,在工作成果上互通共享。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及巴蜀文旅走廊建设专题调研等工作中,联动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一体开展工作,充分吸收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成果,取得较好效果。5年来共召开3次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1次工作培训会。
  (三)强化能力建设。按照机关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巡视整改、“以案促改”,直面问题,立说立改,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新方位、新使命的认识,紧紧围绕省委、省人大中心工作,认真谋划立法、监督以及代表工作。严格对标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和锤炼“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人大干部队伍要求,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业务本领,提升综合素质。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认真参加人代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积极建言献策。5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共领衔提交代表议案、建议54件,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10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四川省宪法主题知识竞赛,获第一名。委员会办公室连续3年被省人大机关评为先进集体。

工作体会

  回顾5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重点工作部署,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集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巴蜀文旅走廊建设、科创中心建设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省委和常委会党组的决策提供有益参考。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及时开展疾控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巴蜀文旅走廊建设等课题调研,牵头起草或协助制定成都市自主创新区、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作出依法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决定,开展涉及民法典、计划生育法规清理,协助开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双减工作、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报告和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公平、疫情防控、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技创新、文化强省等决策部署落地落细。2021年,落实省委的立法决策,委员会全力以赴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百日内圆满完成立法任务,以人大特有的方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双减”、高考录取、公共文化服务、医疗机构管理、“三孩”政策、育儿假、食品安全等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减轻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依法推动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五馆”开放、为贫困学生提供补助、“两癌”筛查、普惠托育等民生实事进行调研督导,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坚持全过程民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五年来,委员会通过教科文卫代表专业小组、基层联系点等制度,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服务,广泛征求对口联系单位和基层人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和反馈渠道,使教科文卫各项工作成为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的过程,保证了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质效。
  四、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教科文卫工作牵涉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专业性强,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本届第一次专题询问。为提高监督质效,委员会勇于创新,采用“现场提问+现场作答+全程直播”方式,充分调动提问人的积极性,火药味和场面感十足,既增进了公众对人口政策的知晓度,又推动了我省民生政策的落地落实,是省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2021年,委员会为推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三星堆遗址保护、医疗机构管理等重要、急迫立法任务,牵头开展起草工作,创造性采取“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模式推进工作:成立各有关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要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相对集中办公;同步开展条例起草和立法调研并紧密衔接,有效加快了立法进度。《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多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45名在职省领导的意见,征求马识途、廖伯康等革命先辈意见,征求在川民主党派和部分无党派人士意见,这在四川立法史上尚属首次。条例受到了省委和各方高度肯定,是人大主导立法的典范,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后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这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根据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实践和体会,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建议推进制定《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研究制定《四川省学前教育条例》,研究推动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教育水平。
  二、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法治建设。建议适时对我省施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同时为有关修法做好准备。建议推进制定《绵阳科技城条例》,继续推进制定《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修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固化凝练我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我省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三、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持续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建议适时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报告,依法推进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建议推进与重庆市人大开展协同立法,制定《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建议推进修改《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研究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依法推动提升四川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围绕建设健康四川,持续推进卫生法治建设。建议适时对我省施行《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情况开展检查,依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同时为有关修法做准备。建议继续推进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推进研究制定《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改《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研究修改《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为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四川提供法治保障。

  

  附件: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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