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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8月1日起施行 让农户像叫网约车一样“叫农机”

时间 2026-06-16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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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78%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区,“地块小、坡地多、细碎化”导致长期面临“无机可用”“有机难用”困境——这一四川农业机械化发展最大的“硬骨头”,迎来法治化破解。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这是四川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业机械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丘陵山区需要啥机,研发就跟到哪里

  《条例》专设第二章“科技创新”,针对丘陵山区地小、坡多、土黏特点,开展靶向研发攻关。“过去是我们手里有啥机就推广啥机,今后是丘陵山区需要啥机,清单就指向哪里、研发就跟到哪里。”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宇飞形象地概括了核心逻辑。
  具体来说,有三个硬招:一是以需求清单定向研发创新,编制并公开发布农业机械需求清单,哪些作物缺机具、哪些环节“卡脖子”、哪些区域是短板,清单亮出来,科研单位和企业就对着清单攻关,不再闭门造车;二是抓中试熟化疏通应用卡点,用“平台+联合体”打通从实验室到田间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建设丘陵农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产、学、研、推、用”联合体,布局中试熟化基地和试验场,实现机具不光要在图纸上好看,更得在坡地上跑得稳、在泥田里不陷车;三是智能化、绿色化同步嵌入,推动农机与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融合,让新一代农机不只是“生产工具”,更是“数据终端”。

解决农户买不起农机、买农机不划算难题

  如何让“好用的机子买得起、用得上”?《条例》把“宜机化改造”提到法规高度,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农村机耕道路规划建设,推进田块整治、道路拓宽互通、坡度降低等工作,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
  此外,《条例》第五章“社会化服务”和第六章“扶持措施”,重点解决农户买不起农机、买农机不划算难题。《条例》明确,对育秧育苗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停放场等配套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可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在降低服务成本方面,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车辆免交通通行费,让服务组织在更大半径内调度机具、摊薄成本,最终让农户少给作业的费用。《条例》还支持逐步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保险补贴范围,鼓励开展农机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这对农机合作社来说,意味着不必一次性砸重金买断设备,可以租、可以分期、出了意外还有保险兜底,经营风险显著下降。“我们的目标很明确:让丘陵山区的农民像叫网约车一样方便地‘叫农机’。”李宇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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