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群众期盼之法  破骑行安全之难——凉山州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凉山彝族自治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9月24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制定,是坚持为民立法的集中体现,是依法管理全州电动自行车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

紧盯违规骑行之“乱” 全力推进条例制定

截至今年6月,凉山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达60万余辆,按全州1044公里城市道路计算,电动自行车占路密度高达583辆/公里。但涉电动自行车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法律制度等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因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充电等不规范问题导致各类事故频发多发。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州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97万余起,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752起、占事故总数的19.67%,事故造成132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11%。时值凉山蓄势突破、跨越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加快推动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这一民生实事,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守法出行,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025年11月,凉山州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条例立法工作,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和一系列严谨立法程序,条例已进入施行倒计时。

紧贴群众期待之“盼” 开门纳谏倾听民意

条例起草制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立法理念,践行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座谈访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走进社区企业听民意等多种形式,多轮次广泛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期间,有关征求意见的新闻报道在抖音上的播放量达30万人次,公众号阅读量达6万人次,人大门户网站访问量达2万人次,共收到10余名州领导意见18条,109名群众反馈242条具体意见建议,合计采纳、部分采纳意见建议164条。制定过程引起公众密切关注和共鸣,干部群众参与度前所未有,为凉山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出新的方法和路径。

紧扣依法立法之“治” 健全完善法规体系

条例起草制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针对常见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与非法改装等前端问题,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骑乘乱象和安全隐患,逐一细化相关规定、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对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有效治理。条例共6章32条,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实现法规管用、好用、实用。在制度设计上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充分结合我州城市规模、道路交通条件、基层治理现状,兼顾城市社区与乡镇地区管理差异,条文设置注重实操性,便于监管部门执法落地和群众理解遵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烦心事、安全揪心事转化为制度设计。

 

来源:凉山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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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9